市商务局推动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主体信用修复工作

来源:秩序处

发布时间:2021-04-28 13:4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落实天津市诚信领导小组《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有关要求,市商务局秩序处部署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编印了《商贸流通领域信用修复指导手册》,要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商贸行业有关协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一是依照指导手册开展信用修复。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指导手册,引导帮助商贸流通行业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和修复信用记录,重塑自身信用。各行业协会做好政策信息传递,摸清会员企业信用状况底数,督促指导失信会员企业认真履行处罚决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二是扎实做好指导手册学习宣讲。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将把信用修复政策知识纳入“诚信兴商”宣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对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市信用协会协助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做好信用修复宣讲、培训、服务工作。

三是切实发挥信用修复长效作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掘商贸流通领域优质企业资源,吸引更多的商贸企业参与到天津市“诚信经营承诺店”活动中来,并且将企业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津南区组织辖区商贸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宣讲修复政策知识

市洗染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学习《修复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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