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支持我市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活动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服贸处

发布时间:2017-07-19 00:00

  1.政策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大力推动我市文化贸易的发展,支持我市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实施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活动。
  2.政策的支持条件有哪些?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纳的财政性资金;
  2).被列入《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目录)的企业或实施《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目录)中重点项目的企业。
  3.政策的支持方向是什么?
  1).翻译费用。支持企业2015、2016年为促进文化贸易发展进行的各类翻译活动,包括展板翻译、纸媒体翻译、路牌翻译、影视翻译等。
  2).境外宣传推广费用。支持企业2015、2016年在境外发布广告(报刊、影视、路牌等)进行文化产品宣传。
  3).境外文化贸易推介活动费用。对企业2015年境外主办或参加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展会给予支持,包括标准展位、光地、场地、展厅和封闭会议空间等场地租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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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支持我市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活动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服贸处

日期:2017-07-19

  1.政策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大力推动我市文化贸易的发展,支持我市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实施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活动。
  2.政策的支持条件有哪些?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纳的财政性资金;
  2).被列入《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目录)的企业或实施《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目录)中重点项目的企业。
  3.政策的支持方向是什么?
  1).翻译费用。支持企业2015、2016年为促进文化贸易发展进行的各类翻译活动,包括展板翻译、纸媒体翻译、路牌翻译、影视翻译等。
  2).境外宣传推广费用。支持企业2015、2016年在境外发布广告(报刊、影视、路牌等)进行文化产品宣传。
  3).境外文化贸易推介活动费用。对企业2015年境外主办或参加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展会给予支持,包括标准展位、光地、场地、展厅和封闭会议空间等场地租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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