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8 00:00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通知要求,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措施(试行)》,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口岸联办函〔2017〕1号)。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落实该措施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岸函〔2017〕5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的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口岸办会同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口岸单位以及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努力完成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工作任务,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三、主要内容
  从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无纸化作业;推进查验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减少监管作业环节,提高查验工作效能;提高海港空港运行效率;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提高整体通关效率;建立通关时间公开、监督和评估制度等五个方面入手,研究了35项具体工作措施。
  四、涉及范围
  工作措施主要涉及市口岸办、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有关部门;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海事局、天津边检总站等口岸查验单位;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口岸经营主体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等口岸所在地政府部门;天津市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等行业协会。
  五、执行标准
  本工作措施是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工作措施。执行过程中,涉及相应执法服务标准由各口岸查验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结合天津口岸实际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等口岸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责推动完善口岸运行服务标准,督促检查各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协调配合各口岸查验单位开展相关改革事项。
  六、注意事项
  1.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整体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有效衔接。
  2.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反响,跟踪政策的实际效果,让进出口企业真正受益。
  3.各部门、有关企业做好通关时间的统计,及时报送反馈信息,市口岸办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统计评估工作。
  七、关键词解释
  1.“三互”:是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简称。
  2.海关的“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各级海关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税金征缴等海关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且“随机抽查的情况和查处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关检合作“三个一”: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是指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发送。“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是指关检双方需要对同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是指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八、惠民利民措施
  1.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无纸化作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报关、报检、查验等通关环节的无纸化。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减少货主及其代理人往返通关业务现场的次数,企业享受到通关提速和成本降低的双重好处,使企业足不出户完成货物通关。
  2.推进查验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减少监管作业环节,提高查验工作效能。通过加快检验检疫法检货物人工转单速度、优化报检窗口设置、实施“直通到厂”查验模式、推进出口货物的“提前申报、货到验放”等措施,优化口岸服务,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3.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提高整体通关效率。通过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通关改革,深化“三个一”改革,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等措施,减少重复查验、重复处置,优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通关和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惠及广大进出口企业。
  九、新旧政策差异
  此前,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未出台关于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工作措施,此次出台的为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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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工作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

日期:2018-03-08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通知要求,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措施(试行)》,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口岸联办函〔2017〕1号)。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制定了落实该措施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岸函〔2017〕5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的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口岸办会同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口岸单位以及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工作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努力完成压缩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间,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工作任务,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三、主要内容
  从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无纸化作业;推进查验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减少监管作业环节,提高查验工作效能;提高海港空港运行效率;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提高整体通关效率;建立通关时间公开、监督和评估制度等五个方面入手,研究了35项具体工作措施。
  四、涉及范围
  工作措施主要涉及市口岸办、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有关部门;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海事局、天津边检总站等口岸查验单位;天津港集团、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等口岸经营主体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等口岸所在地政府部门;天津市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等行业协会。
  五、执行标准
  本工作措施是天津市落实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工作措施。执行过程中,涉及相应执法服务标准由各口岸查验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要求结合天津口岸实际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各功能区管委会等口岸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责推动完善口岸运行服务标准,督促检查各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协调配合各口岸查验单位开展相关改革事项。
  六、注意事项
  1.在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加强整体联动,注重协调配合,形成有效衔接。
  2.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反响,跟踪政策的实际效果,让进出口企业真正受益。
  3.各部门、有关企业做好通关时间的统计,及时报送反馈信息,市口岸办会同相关单位做好统计评估工作。
  七、关键词解释
  1.“三互”:是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简称。
  2.海关的“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各级海关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税金征缴等海关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且“随机抽查的情况和查处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关检合作“三个一”: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一次申报”即“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是指企业只需一次录入申报数据,分别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发送。“一次查验”即“一次开箱,关检依法查验/检验检疫”,是指关检双方需要对同一批货物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进行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即“关检联网核放”,是指对于运抵口岸的货物,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分别发出核放信息,企业凭关检的核放信息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八、惠民利民措施
  1.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无纸化作业。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报关、报检、查验等通关环节的无纸化。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减少货主及其代理人往返通关业务现场的次数,企业享受到通关提速和成本降低的双重好处,使企业足不出户完成货物通关。
  2.推进查验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减少监管作业环节,提高查验工作效能。通过加快检验检疫法检货物人工转单速度、优化报检窗口设置、实施“直通到厂”查验模式、推进出口货物的“提前申报、货到验放”等措施,优化口岸服务,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3.推进“三互”大通关改革,提高整体通关效率。通过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通关改革,深化“三个一”改革,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等措施,减少重复查验、重复处置,优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通关和物流成本,缩短通关时间,惠及广大进出口企业。
  九、新旧政策差异
  此前,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未出台关于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工作措施,此次出台的为新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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