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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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索   引  号 :
000125188/2016-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务资管〔2016〕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商贸口岸\外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文件

 

 

 

津商务资管20162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

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

 

经国家批准,自201558日起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境外投资者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由审批改为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由天津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机构直接办理出具。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注册登记后,凭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各种相关手续,不再需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出具批复。

特此公告。

 

 

 

2016118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1 2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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