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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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商贸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8811Q/2021-001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2020〕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市场供应保障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超市、商场、连锁药店等商贸流通企业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强货源组织,增加口罩、消毒液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要加强产销衔接,组织协调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要统筹做好粮油、猪肉、牛羊肉、禽蛋、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商品质量、数量和应急投放网络畅通,做好生活必需品和应急物资的随时调用准备。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百货商场、大型综合体、餐饮、星级以下酒店等各类商贸行业企业开展防控工作:

一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管理,集中力量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健康的卫生环境。无空调设施的商业建筑,要加大自然通风,有空调设施的商业建筑,要加大新风量。要配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的商贸流通场所组织专业消毒人员喷药消毒,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农贸市场、菜市场、饭店要严禁活禽、野生动物的交易、销售和宰杀;餐饮企业要强化采购管理,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食品,杜绝野生动物类菜品。

三是重点做好各类促消费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减少封闭性的大型室内活动;正常举办的节庆活动,要建立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客源排查管控,减少市外人员参加,并做好场地卫生防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贸企业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组织商贸企业积极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爱国卫生宣传,提高商贸企业职工的卫生防治意识,做好企业从业人员自身卫生消毒和防护工作。

三、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制定本区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商贸行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密切掌握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我局。做好市区工作衔接,每日14:30前将上述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值班室(电话:58665888;传真:58665555;邮箱:wbgsmsz@126.com)。

同时,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一名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与春节期间值班表、值班电话及值班邮箱于1月24日14:30前,一并报送我局。

2020年1月23日        

(此件由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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