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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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反馈通道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8811Q/2022-0003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贸运〔2022〕1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其他;商贸口岸\外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商务局关于建立外贸企业金融需求

反馈通道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外贸保稳提质的工作措施,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融资、汇率风险管理、信保保障等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因企施策,现建立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反馈通道。

此通道将持续开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广泛组织所辖企业填报,我们将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协调金融机构做好精准对接。

附件:外贸企业金融需求反馈通道(二维码)


2022612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贸运行处张树森;联系电话:022-5866591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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