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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新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中共天津市商务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1-01-19 16:42

津商务党干〔2020〕32号

关于刘新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刘新国同志任外资综合处(开发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施纯同志任会展经济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岳清同志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天津市商务局党组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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