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 宏

职务:副局长、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分工:分管市场运行处、市场建设处、流通业处、生活服务业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党群工作处合署办公)、离退休干部处。分管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联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市外国企业专家服务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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