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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19年天津市翻译系列翻译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来源:市商务局人教处
发布时间:2019-08-14 00:00
  为做好2019年度天津市翻译系列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88号)要求,结合我市翻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19年度申报翻译系列翻译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翻译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专业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19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翻译专业翻译、副译审、译审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人专〔2000〕26号)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19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
  中级(翻译):英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阿拉伯语等纳入全国翻译水平考试的语种,实行考试方式;其它语种实行考评结合方式。
  副高级(副译审):实行考评结合方式。首先参加全国翻译水平一级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高级(译审):实行专家评审方式。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及专业不对口的申报人员,有全国翻译水平考试一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进入评审;没有上述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由评委会委托相关机构组织的大学本科层次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申报数额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自主确定推荐数额。
  六、材料要求
  中级(翻译):未纳入全国翻译水平考试的语种需提供六万字以上的译文、译著或翻译专业论文;
  副高级(副译审):需提供十万字以上译文、译著或翻译专业论文;
  高级(译审):需提供二十万字以上译文、译著或翻译专业论文,并有一部分是正式出版物。
  其它证书、表格等材料按照市职称办统一要求提交。
  七、时间安排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88号)要求,翻译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1)八月十五日之前:公布并上报本年度翻译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2)八月二十日至九月二十日: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审核
  (3)九月二十日至九月底:收取评审材料
  (4)十月二十一日至十月底: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不对口及翻译专业考试
  (5)十二月二日至十二月六日:召开评审会议
  (6)十二月十日至十二月十四日:将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7)十二月底之前:向人社局报送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
  (8)2020年三月底之前:退还申报材料
  八、公开方式:2019年度翻译专业职称评审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标准、通过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天津市商务局官网予以公告,天津市商务局官网网址:shangwuju.tj.gov.cn。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材料报送地点: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810室
  联系人:天津市商务局人事教育处 邹瑞
  电  话:58665961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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