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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8 17:24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行业管理,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规范和提高企业守法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我市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完成此次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及所需材料

(一)检查内容

1.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销售状况;

2.购销台账、油品来源、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

3.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所需材料

1.《天津市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附件1),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2.《年检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3.《加油站购销台账》(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4.《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电子版(正反面);

5.《营业执照》副本电子版;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电子版;

7.《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电子版;

8. 加油机计量合格《检定证书》电子版;

9. 一般纳税人提交本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电子版;

10. 经营油品(乙醇汽油、柴油等)达标检验报告或乙醇汽油、柴油等进油票据的电子版;

11.企业本年度在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接受相关部门检查审验及奖励、处罚和整改情况的报告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

12.停歇业站提供相关备案手续电子版或停歇业站说明的加盖公章扫描版;

13.加油站全景彩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并须符合法定要求,严禁伪造、弄虚作假;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需按照要求格式填写,不得更改;所有电子材料要按以上顺序命名编号,全部年检材料打包后以加油站名称命名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邮箱:tjsyxh1997@163.com,缺件部分附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年度检查不合格

1.未参加年检的;

2.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拒绝提供反映其经营活动真实材料的;

3.成品油经营企业停歇业并无故不办理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

4.现场抽检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年检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办法

对当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通过年检;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有序开展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是加强成品油行业管理、规范油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各经营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管理,细化措施,层层把关,通过开展年检工作切实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真正做到精准服务行业发展。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到企业,确保企业高质量完成材料填报工作。要开展随机抽检,重点检查企业的购销台账、油品来源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二)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要密切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协作,全力做好年检材料的初审把关、年检情况汇总和全市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根据各区实际,配合开展现场随机抽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安排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年检情况汇总和材料报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报瞒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精心组织,及时整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年检汇总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商务局。市石油成品油行业协会要于10月30日前,将全市《加油站购销台账》(附件3)和全市年检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商务局。政务邮箱:liuchong@tj.gov.cn

附件:

1.天津市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表

2.年检汇总表

3.加油站购销台账


                                             2025年3月28日

(联系人:市场运行处 刘翀;联系电话:022-6308540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