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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天津港口岸高沙岭港区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2#、3# 通用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工作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2 17:40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天津港口岸高沙岭港区

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2#、3#

通用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天津港新兴建材码头有限公司码头1#、2#、3#通用泊位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对外开放,批复文件已在天津政务网主动公开,请遵照执行。

一、泊位正式对外开放后,市商务局会同口岸查验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业务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口岸属地人民政府、口岸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属事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口岸安全生产。


                            2025年7月1日    

    (联系人:刘守国;联系电话:1882213631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