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批准,我市近期将开展2023—2024年度天津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工作。为激励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投身全市对外开放事业,我们面向对外开放领域的相关商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设置了特别奖(直接使用外资、对外贸易领域)。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以向天津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水平开放办)申报参与评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同志关于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快建设贸易强国的重要论述,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和发展对外贸易系列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利用外资和促进外贸的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利用外资方面:在促成项目落地上,直接参与或主导引进了相当数量的外资项目,特别是在高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在推动增资扩股上,通过优质服务,成功说服并协助现有外资企业进行利润再投资或增资扩产。在引入功能性机构上,成功协助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高端机构。
3. 对外贸易方面: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上,通过培训、协调等方式,帮助会员企业显著提升通关效率,降低合规成本。在助力市场开拓上,帮助会员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成功获得大量海外新订单,或进入新的国际市场。在推动新业态发展上,在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海外仓建设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培育了一批新模式下的标杆企业。在稳定外贸基本盘上,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供应链受阻等挑战时,能有效组织企业集体应对,提供法律援助和信息支持,为稳定天津市外贸增长做出实质性贡献。
4. 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会员企业覆盖率高,核心企业参与度高,发布的行业报告、标准或指数具有权威性。其服务和活动在会员企业和媒体中拥有极佳的口碑。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市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未发生过违法违规情况、对促进我市直接使用外资、对外贸易发展作出相关贡献或取得相关工作成效的商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均可自行申报,并附业绩说明。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材料,发送至政务邮箱:sswjwzzhc@tj.gov.cn。
四、表彰形式
入围特别奖(直接使用外资、对外贸易领域)提名的商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将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对获得表彰的商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表彰决定。
联系电话:15620992665,022—63085521
市高水平开放办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