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市商务局牵头拟定了《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向全市公开征求建设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为2022年6月5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2022年5月27日    

(联系人:产业处 陈曦 ;联系电话:022-58665705   

电子邮箱:chenxi01@ti.gov.cn) 


草案正文

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

(征求意见稿)

一、肉及食用杂碎类

1.鲜、冷牛肉

0201项下的商品

2.冻牛肉                            

0202项下的商品

3.鲜、冷、冻猪肉                   

0203项下的商品

4.鲜、冷、冻绵羊肉或山羊肉           

0204项下的商品

5.鲜、冷、冻牛、猪、绵羊、

山羊、马、驴、骡的食用杂碎       

0206项下的商品

6.列家禽的鲜、冷、冻肉及食用杂碎

0207项下的商品

二、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类

1.鲜、冷鱼

0302项下的商品

2.冻鱼

0303项下的商品

3.鲜、冷、冻鱼片及其他鱼肉

0304项下的商品

4.干、盐腌或盐渍的鱼;熏鱼

0305项下的商品

5.带壳或去壳的甲壳动物等

0306项下的商品

6.带壳或去壳的软体动物等

0307项下的商品

三、乳品类

1.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0401项下的商品

2.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0402项下的商品

3.酪乳、结块的乳及奶油、酸乳、酸乳酒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和奶油

0403项下的商品

4.乳清;其他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

0404项下的商品

5.黄油及其他从乳提取的脂和油;乳酱

0405项下的商品

6.乳酪及凝乳

0406项下的商品

四、食用水果及坚果类

1.鲜或干的椰子、巴西果及腰果

0801项下的商品

2.鲜或干的其他坚果

0802项下的商品

3.鲜或干的香蕉,包括芭蕉

0803项下的商品

4.鲜或干的椰枣、无花果、菠萝、鳄梨、番石榴、芒果及山竹果

0804项下的商品

5.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                  

0805项下的商品

6.鲜或干的葡萄

0806项下的商品

7.鲜的甜瓜(包括西瓜) 及番木瓜

0807项下的商品

8.鲜的苹果、梨及榅桲

0808项下的商品

9.鲜的杏、樱桃、桃(包括油桃)、李及黑刺李

0809项下的商品

10.其他鲜果

0810项下的商品

五、含油子仁及果实类

1.大豆                             

1201项下的商品

六、酒类

1.麦芽酿造的啤酒

2203项下的商品

2.鲜葡萄酿造的酒等

2204项下的商品

3.味美思酒及其他加植物或香料的用鲜葡萄酿造的酒

2205项下的商品

七、矿砂类

1. 铁矿砂及其精矿

2601项下的商品

八、矿物燃料

1. 液化天然气

27111100项下的商品

九、钢铁

1. 再生钢铁原料

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项下的商品

备注:有关商品名称及对应编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为准。


背景介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城市”建设,市商务局牵头拟定了《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对《天津市鼓励进口商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的在公示期内(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5日)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发来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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