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部署,根据《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津职转办发〔2023〕1号)规定,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7日,请通过以下途径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传真:022-58665679,电子邮件:hezhilei@tj.gov.cn。信函邮递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政务服务处)。

联系人:何治儡;联系电话:022-58665679


草案正文

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部署,切实加强京津冀政务协同,持续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现就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通告如下:

对于北京、河北两地将主体迁入我市的“拍卖”“商业特许”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如其在原注册地已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资质,不再需要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部门重新申请上述资质。由市商务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上门服务、现场审核,直接为企业颁发证书或予以资质认定。

特此通告。

2023 年 XX月XX

(联系人:何治儡                        联系电话:022—58665679)

背景介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行动部署,根据《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津职转办发〔2023〕1号)规定,市商务局起草了《关于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对《市商务局关于实施“京冀迁入企业商务资质直接认定”改革举措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的在公示期内(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发来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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