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为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市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助力外贸保稳提质,更好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截止时限自公开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通过以下途径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产业处)

电子邮件:zhoupeng@tj.gov.cn

传真:022-63085509

(联系人:周鹏;联系电话:022-63085505)


草案正文

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动我市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局,根据《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二手车出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支持措施。

一、支持二手车出口集聚发展。根据《公告》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二手车出口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对有紧急出口需求的企业提供优先办理服务。支持各区将引育二手车出口头部企业,检测整备、鉴定评估、融资租赁、物流运输等配套企业纳入招商整体计划,促进我市二手车出口全产业链发展。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支持各区加大对二手车出口政策支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二、用好我市小客车出口指标。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使用我市小客车出口指标购买国内汽车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完成交易登记的小客车不得用于出口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上路行驶,不产生更新指标。市商务局做好相关企业出口指标配置申请,确定具体额度。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出口指标的配置工作。市公安交管局做好交易登记工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

三、优化二手车出口车务服务。在出口集中度高且区域内已具备集中办公条件的地方,设立登记服务站,加强人员配备,为出口企业提供登记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现出口二手车转让登记、注销登记一站式办理。对批量办理二手车出口业务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推出批量预约、集中办理便利化措施。(责任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四、完善二手车出口退税服务。加强对各区二手车出口退税业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将出口退税管理类别为一类 、二类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的正常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在3 个工作日内。优化二手车出口退税审核流程,开展面向二手车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培训辅导,针对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出口退税服务。(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五、提升二手车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为二手车出口企业提供通关业务指导,规范企业出口申报工作,方便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作业计划。优化新能源汽车装箱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口岸发运效率。建立二手车出口高级认证企业培育库,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责任部门:天津海关、市商务局、天津港集团)

六、打造天津市二手车出口基地。支持东疆综合保税区、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提供展示交易、维修整备、检测认证、报关出口、仓储物流、车务服务、金融配套等服务;完善二手车出口服务和监管信息化平台功能,推动商务、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简化办理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责任部门: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公安局)

七、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在出口目标国设立销售门店、二手车展厅和海外仓等模式拓展海外市场。发挥二手车出口行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开展重点目标国海外市场开拓工作,持续举办中国天津二手车出口高峰论坛、天津市二手车出口海外展销会等品牌活动。鼓励行业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加强海外市场研究,根据市场规模、消费结构、贸易潜力、国别风险等因素,指导二手车出口企业优化国际合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二手车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国信保的特定合同保险、海外投资保险、中长期项目险等多种险种产品组合优势,为二手车出口企业在海外目标市场投资建设公共展示交易中心、海外仓、海外售后网点等需求提供全险种保障服务。加强海外买方资信调查服务,帮助二手车出口企业防范信用风险。强化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受让二手车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赔款权的前提下,可基于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发放短期贸易融资。(责任部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市商务局)

九、促进二手车出口行业专项金融产品开发。鼓励优质跨境支付机构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落地,为二手车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化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机构在供应链金融、场景金融、跨境金融等方面,探索解决我市二手车出口企业信贷融资、国际结算等金融需求,助力二手车出口行业做优做强。(天津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十、深化二手车出口国际通道建设。发挥中欧班列铁路运输服务效能,支持东疆综合保税区面向俄罗斯、中亚等方向增设汽车出口专列,拓展笼车运输服务。依托我市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对在天津港新开通滚装出口航线(含国际中转航线)的航运企业给予支持。推广“中欧班列+二手车出口+综合保税区”二手车出口新模式,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区人民政府)

十一、健全二手车出口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市商务局为召集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信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港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二手车出口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二手车出口业务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我市良好的二手车出口产业发展环境。(责任部门:市二手车出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背景介绍

为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我市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助力外贸保稳提质,更好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大局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对《天津市促进二手车出口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在公示期内(2024年4月19日至4月28日)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发来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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