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日前,我局草拟了《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对有关单位开展了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情况,我们认真研究并对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将此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宝贵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日。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联系方式:电商处 纪鹏,电话022-63085581,18698076228)
2024年9月25日
草案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有关举措》(商贸函〔2023〕597号),加快培育跨境电商,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外贸新动能,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时关于“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高水平对外开放,抢抓数字贸易发展新机遇,充分发挥天津产业特色和区位优势,聚焦主体培育、业态创新、服务优化、生态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天津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档升级,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紧紧抓住数字贸易变革重大机遇,积极在主体培育、产业升级、政策创新、营商环境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力争到2027年底全市跨境电商年交易额占我市外贸总体10%,争取突破1000亿元;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6个以上;培育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8个以上;引育集聚一批跨境电商专业卖家、服务商,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企业超过5000家;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主体云集、服务高效、生态完善、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商强市。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主体引育,助力产业提质扩面
1.加强头部企业培育引进。积极引进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跨境电商平台型、贸易型以及物流、金融等服务型企业,鼓励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和运营中心、分拨中心等功能机构。支持各区对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头部企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立龙头企业对接机制,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等我市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局、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2.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独立站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实现数字化转型。支持有产业链、供应链整合能力的企业,探索搭建垂直领域跨境电商平台。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内贸企业、国内电商企业、“老字号”等特色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拓展国际营销渠道。整合市、区和跨境电商平台力量,摸排全市产业发展情况,筛选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活力强的跨境电商企业,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针对性开展品牌赋能、资源对接等活动,提升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实力。征集并评选一批跨境电商优秀案例,树立行业标杆。鼓励商务、工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功能区)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3.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业园区等载体,梳理五金工具、家具家纺、地毯、自行车等重点产业图谱,建立产业带重点企业清单。支持各区联动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营销推广、金融支付等资源,打造地方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线上专区”,探索“一区一品”发展模式,带动特色优势产品出口。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为适应跨境电商小单、高频、定制等交易特点提供产业支撑。到2027年,打造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4.大力培育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建立重点跨境电商服务商名录,引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网站运营、软件开发、国际物流、金融保险等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服务站点,拓展海外营销网络,建立报关清关、仓储配送、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等境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交通运输委、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5.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建设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并出台支持政策,支持园区扩大新增主体,完善公共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业务培训、企业孵化、资源对接、通关申报、智能仓储等公共服务。制定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评定标准,加强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园区推荐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到2027年,建设8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创新发展模式,激发增长新动能
6.鼓励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出海。鼓励OEM、ODM企业注册自有品牌,做强自有渠道,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育打造DTC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申请境内外各项专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国并购、兼并国外知名品牌。对在境外注册自有商标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条件的享受境外商标注册有关政策。到2027年,全市重点培育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出口品牌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7.加强数字化营销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应用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数字化营销推广,通过数字化手段和互联网工具支持产品海外精准营销和供需匹配。鼓励企业自建独立站,培育私域流量,做强自有渠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跨境直播业务。提升跨境数据管理与应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探索跨境电商应用场景数据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8.培育跨境电商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扩大跨境电商优质消费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口规模。支持企业开设“跨境电商进口+新零售”首店,打造多元化国际化消费场景。推动跨境电商出口B2C和B2B全业态均衡发展,鼓励企业利用跨境电商B2B渠道出口,大力推广跨境电商B2C出口。探索跨境电商与一般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市场采购、海外仓等多模式联动融合发展,拓宽跨境电商出口新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9.提升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能级。加强与相关部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持续提升天津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对平台建设所需的系统研发、软硬件接口开发、服务器扩容以及系统维护等提供相应支持。鼓励企业对接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支持企业建设具备报关报税、数据协同、智能物流、支付结算、品牌运营、售后服务等功能的专业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数据局)
10.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综保区内设立退货中心仓。鼓励企业利用“海外仓+集货仓”两仓联动通关模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通关便利化创新,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一地申报、全国通关。加大跨境电商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高级认证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监管机制,打击跨境电商企业欺诈、侵权、售假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发展改革委)
11.落实跨境电商税收政策。推广落实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征”和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优化跨境电商B2B出口税收政策,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落实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责任单位: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市商务局)
12.创新外汇管理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将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支持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简化小微主体办理流程,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参与当地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商务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13.强化跨区域合作交流。深化与跨境电商先进城市的协同合作,复制各地先进经验,共建共享各类优质资源。发挥行业协会、境外经贸合作区、海外投资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外贸信息服务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对接资源。打造天津跨境电商全生态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动京、冀、晋、蒙等地综试区开展经验交流及服务推介,推动区域跨境电商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相关商协会)
14.完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支持天津港加密外贸航线,推动天津中欧(亚)班列高质量发展。鼓励航空公司在津设立货运分公司或货运基地,开通货运航线或包机航线,更好服务北方地区航空货运集散。引进国内大型物流集成商、电商平台等设立物流分拨中心、贸易结算中心。深化天津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拓展国际邮件通道,建设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集约功能口岸。(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天津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集团、天津机场)
15.加强金融保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发针对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创新跨境电商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新模式,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政治险、平台支付险和海外仓销售险等新险种,帮助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扩大业务承保规模。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上市指导,鼓励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优势,探索在企业合规上市、FT账户应用、财税筹划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金融局、中信保天津分公司)
16.打造多层次跨境电商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结合实际设置跨境电商专业(课程),与企业合作开办定制班,加强跨境电商小语种、运营、推广等专业人才培养。发挥行业组织、商协会作用,举办跨境电商职业技能大赛、创业大赛、跨境直播大赛,组织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实务培训,开展跨境电商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举办人才双选对接会。建设跨境电商专业智库,提升专家学者服务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的能力水平。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将人才需求纳入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快引进急需紧缺跨境电商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符合条件的享受天津市人才发展有关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引进国际人才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加强外籍人才就业创业扶持,吸引更多外籍人员来津创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17.支持企业多渠道拓展国际市场。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参加跨交会、广交会、数贸会等国内外重点跨境电商相关展会,对列入境内外重点展会目录的项目给予一定支持。鼓励产业带重点企业赴东南亚、中亚、俄罗斯、南美等新兴市场考察参展,举办海外专场推介对接活动。支持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媒体、相关行业协会等在我市举办高水平跨境电商论坛、展会、创业大赛、直播推介等活动。联动重点发展地区、行业商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资源对接、主题沙龙以及专业培训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各相关商协会)
18.增强合规风控能力建设。支持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境外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规培训,在境外清关规则、税务法规和海外维权等方面提供业务咨询,强化企业合规运营水平,提升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指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观念,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和海外维权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天津海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跨境电商工作专班,建立定期“研判、会商、分析”机制,加强统筹,形成部门横向合作、市区纵向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推进重大事项、关键政策和制度创新,解决跨境电商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要因地制宜研究制订跨境电商发展方案和实施举措,按步骤、分阶段推进,营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区域发展环境。
(二)强化考核激励。加强过程督导,强化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得力、目标成效明显。各区、各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探索建立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定期督查、通报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部门在制定本部门专项资金政策时应考虑将跨境电商纳入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各区要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鼓励各部门、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跨境电商领域推广应用信创、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布局新基建,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创新治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联系沟通机制,对企业提供专班专案服务和“一企一策”支持。强化“包容审慎”工作理念,建立跨境电商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免罚轻罚”各项制度,对仍处发展初期的业务与服务给予先行先试机会,对初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市场主体免于行政处罚。
(五)完善统计监测。发挥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有效聚合市场主体交易数据,积极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加强跨境电商统计监测。完善统计口径、方法,优化统计分类标准,加强行业数据分析研究,提高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水平。
(六)注重氛围营造。积极挖掘跨境电商发展创新亮点,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统筹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新媒体账号等新媒体渠道,加强跨境电商行业宣传报道,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推介发展成效。
附件:天津市跨境电商产业空间及区域功能布局
附件
天津市跨境电商产业空间及区域功能布局
一、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
(一)跨境电商+五金制品。引导静海、津南、东丽、宁河等区,围绕线材、管材、板材、车用五金零部件、法兰盘、五金零部件等五金制品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建设独立站,培育本土垂直类平台,提升线上推广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研发适合跨境电商B2C(企业对个人)模式的产品,拓宽出海渠道。
(二)跨境电商+自行车。依托武清、静海、东丽、北辰自行车、电助力自行车产业集聚优势,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引导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构建按需设计、按需制造、按需配送的扁平化跨境电商营销网络,提升自行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以行业龙头为核心、打造自行车全产业链,支持产业相关的充电桩、头盔、骑行服、风镜、座椅等配套产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形成全产业抱团出海的态势。
(三)跨境电商+地毯。支持武清区围绕地毯产业,打造专业化国际电商交易平台,推动区内地毯企业开展线上转型升级,实施“跨境电商+自主品牌”的海外营销之路,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产品设计中心,实行柔性化生产,逐步推动地毯产业实现高端化、品牌化发展。
(四)跨境电商+家具家居。支持我市头部跨境电商出口卖家整合我市及周边家具市场资源,培育自主品牌,拓展海外仓布局,做大产业规模。推动武清人造花企业转变出口方式,开展以跨境电商小包方式为主的B2C零售出口业务,探索形成以生产基地为支撑、以小单快反和个性化定制为主要特征的出海模式。
(五)跨境电商+汽车及零部件。发挥我市汽车零部件产业优势,聚焦汽车后市场,推动轮胎、后视镜、刹车盘片、保险杠、脚垫、座椅、发动机配件等零部件产业链资源“协同出海”,发展面向小B商家及个人消费者的跨境电商零售业务,拓宽出海渠道。
(六)跨境电商+医疗器械。支持我市医疗器械行业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培育垂直平台、独立站等,形成行业龙头为核心、整合供应链、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抱团出海的态势。
加快推进宠物用品、餐厨用具、乐器、二手商品等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合作,通过举办面向产业集群的专项招商会、对接会等形式,引导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主体孵化率。
二、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布局
鼓励各区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建设特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在现有高新区、经开区、东疆、生态城、东丽区等五个示范园区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发展。现有各示范园区建设导向如下:
(一)高新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依托高新区科技服务型企业聚集优势,打造以科技、人才、服务、创业孵化为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创新创业区域。建设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平台,构建天津跨境电商产业人才聚集空间和创业孵化基地。结合天津丝路跨境数智服务平台全国通关一体化优势,吸引跨境零售卖家聚集。
(二)经开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整合直播产业优势,吸引聚集一批中小电商企业,直播带货平台,促进跨境电商与直播融合发展。依托e贸通平台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鼓励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零售出口、海外仓出口业务。
(三)天津东疆电子商务主题园区。充分依托东疆口岸功能和综保区资源优势,发展以保税仓储、分拨配送、选品展示等为功能特色的跨境电商进出口集散中心。不断拓展进口品类,巩固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优势。探索跨境电商与离岸贸易、FT结算、内外贸一体化等创新融合发展。推动东疆贸易、冻品、消费品等特色优势领域加快与电商融合,打造全球跨境供应链创新平台。
(四)生态城既明跨境产业示范园区。围绕服务京津冀传统工厂转型升级,提供运营团队培养、供应链金融、跨境品牌建设、海外维权保障、财税合规、国际认证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跨境产业全链条服务。凭借中新合作机制,打造聚焦东南亚地区的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和孵化基地,通过“全程陪跑”式服务助力企业品牌化出海。
(五)东丽津品(天津)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园。以“两中心一园一会”为服务主导,打造海外电商平台北方运营中心、北方跨境电商生态服务中心、津品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园、星辰会跨境电商卖家俱乐部。搭建与跨境电商主流平台的官方战略合作平台,不断优化跨境电商服务能力,提升区域跨境电商企业的业务能力。
以便利通关为核心功能,聚焦空港枢纽,培育集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的功能型跨境电商园区。以特色产业优势为依托,通过集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专业人才、跨境电商专业服务等,打造一批功能各异、错位竞争的产业型跨境电子商务园区。
三、区域发展导向
充分考虑各区区位条件、产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要素禀赋,按照发挥优势、整合资源、突出特色、联动发展、分类引导的基本思路,以市内六区为跨境电商运营集聚区,以滨海新区为跨境电商核心功能区,以环城四区及远郊五区为跨境电商产业应用区,实现全市所有区域全覆盖的区域总体布局。
(一)市内六区。依托优质的商贸和旅游资源,推动跨境电商与商贸、旅游融合发展,吸引头部跨境电商企业总部及其线下体验中心落户。依托集团企业和龙头商贸企业集聚特点,推动外贸强企利用电商转型升级;强化跨境电商产业的带动效应,利用商务楼宇资源大力发展物流、金融、航运、综合服务业等配套服务业,促进跨境电商贸易总部、跨境电商中小卖家主体集聚。
(二)滨海新区。发挥港口物流、保税仓储等优势,着力发展分拨、集拼、交割等贸易业态,重点推进跨境电商中转分拨中心、国际邮件集散中心、集装箱拼箱共享中心等高能级物流仓储项目建设,吸引境内外大型物流集成商和国际供应链企业在津集聚,加快打造跨境电商进出口集疏运基地。依托自贸创新优势,加强政策突破,进一步发展保税进出口(1210)、直邮进出口业务(9610)。加强跨境电商园区平台建设,大力推进自行车及零配件、汽车零配件、建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传统制造业及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做大产业规模。
(三)环城四区及远郊五区。发挥工业基础扎实、综合成本相对较低等比较优势,深挖自身特色优势产业带资源,推动传统制造业利用跨境电商转型升级,打造一批跨境电商出口生产基地。发展B2B出口(9710)模式,推动多种模式跨境电商应用普及,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对接国际市场的跨境电商优质产品品牌。利用高校优势,强化跨境电商人才供给,打造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基地。
背景介绍
日前,我局草拟了《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对有关单位开展了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情况,我们认真研究并对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将此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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