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关于促进我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为更好发挥我市综合保税区在外贸外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划我市综合保税区未来发展,我局草拟了《关于促进我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征求意见稿),现就此规划向社会及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如有反馈意见请与市商务局机电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刘畅,联系电话:022-63085506
草案正文
关于促进我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善作善成”的重要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我市综合保税区在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把现有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我市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引领。积极对接全球投资贸易新规则,发挥国内外市场资源转换门户枢纽与战略支点作用,重点围绕“一基地三区”建设,优化升级综合保税区功能。
坚持功能创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围绕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功能,推进模式、业态创新,建设开放型经济创新平台。
坚持错位发展。推动与海港、空港以及各类开放平台联动发展,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各综合保税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
(二)发展目标
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增强综合保税区在外贸进出口方面对地方经济的整体带动效应和业态创新探索作用,到2028年将我市各综保区打造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创新业态集聚、智慧+信用的监管机制高效,服务我市新发展格局的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28年,我市各综合保税区保税业务进出口值及税收、货物贸易涉外收支总额等规模效益指标处于全国综合保税区领先水平,进出口规模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6.7%,现有五个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结果在全国和东部综合保税区排名中,至少两个处于A级排名,其他保持B级排名并争取A级排名。各区域特色产业鲜明,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性发展格局。
“保税+”功能不断完善。综合保税区政策充分释放,保税租赁、保税维修等优势业态进一步巩固,保税研发、检测、保税再制造、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交易等业态加速发展,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保税+易货”、飞机保税拆解等新业态,成为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
制度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在综合保税区管理运行、资源配置能力、服务前沿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制度和政策上的突破,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完备、集疏运体系便利、区域统筹协调的制度保障体系。
二、优化功能定位
(一)着力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
围绕综合保税区“五大中心”定位,优化调整适应新形势的产业结构布局。对综保区内商品出口转内销实施减免费用、缩短流程、简化程序等措施,畅通综合保税区与国内的联系。重点围绕实体经济,聚焦优质项目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制定“一企一策”针对性招商政策,强化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精准招商,着力引育高端制造、研发设计、品牌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引导科创产业在区内集中孵化,不断健全和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区域整体经济效益。
(二)推进各区域有序错位发展
东疆综合保税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打造国内一流的海港型智慧综合保税区。持续丰富保税租赁新业态,巩固保税租赁全国领先优势。强化大宗贸易、汽车、冷链等物流分拨功能,进一步提升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水平。做强以保税备货模式为特色的跨境电商,加快推进跨境电商出口及海外仓建设。拓展汽车保税改装增值、传统经典车保税展示等业态。做大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探索打造大宗商品要素集聚区。围绕盾构机保税维修、汽车发动机变速箱保税再制造等新业态,探索建立保税维修再制造中心。
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打造富有活力的港产城融合型综合保税区。海港区域:依托成熟的汽车平行贸易渠道及完整的汽车改装产业链条优势,探索汽车改装业务,积极向商务部等政策主管部门争取“二手车”、“右舵车”进口改装复出口业务试点和两头在外加工贸易试点;扩大跨境电商配套仓储设施建设,创新网内网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保税展示交易;结合海港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建设离岸贸易、航运服务、维修再制造、仓储物流等多功能集成的融合发展区。空港区域:引进保税型总部经济,拓展医药保税研发、产业孵化平台等功能,拓展临床急需药品绿色通道,建设城市型综合保税区。
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打造航空特色产业集聚区。进一步扩大空客项目辐射效应,扩大生产规模,增强配套能力。引入大型航空公司设立销售结算中心,探索建立航材分拨体系,搭建飞机全生命周期展示交易平台。聚焦航空产业全生命周期产业链,推进航空检测、航空维修再制造、飞机租赁等新兴业态,吸引航空研发设计、检测认证专业机构,提升通用航空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泰达综合保税区,泰达综合保税区,打造实体经济保税功能支撑区。对接服务跨国制造业龙头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保税业务需求,着力巩固提升保税维修、保税租赁、保税仓储等优势业态规模,同步引进布局保税研发、保税检测、保税培训等创新业态。积极探索综保区政策功能赋能区外企业发展的可行路径和创新模式,更好地发挥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功能作用。
临港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和区位优势,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围绕保税维修再制造、资源循环利用,对做大做强海工装备、绿色氢能等优势产业提供有力支撑,以建设船舶保税制造与维修基地、海上工程装备保税制造中心、海洋工程保税研发示范区为目标,着力打造新时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特色型综合保税区。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优势“保税+”贸易业态
1.夯实保税租赁产业领先优势
夯实保税租赁产业领先优势。巩固以飞机、船舶及海工平台跨境租赁为代表的保税租赁优势产业,充分嫁接综保区政策功能,实现保税租赁提质扩围增量,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飞机、船舶租赁中心,建设航空全产业链,吸引国际航空租赁企业和船舶租赁企业落户。(市金融局、天津外汇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保税维修再制造创新示范区
持续拓展保税维修业务范围,在航空“保税维修+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基础上,不断壮大综合保税区内保税维修业务规模,积极向中央争取综保区保税维修目录由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积极探索相关货物区内保税维修后参与离境出口为目的的区内生产加工。结合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强化精准招商,吸引需求企业在区内设立保税维修基地。(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现进口冻品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提升综合保税区冷冻品产业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加强冷库智能化升级改造支持力度,优化进口肉类、水海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布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育冷链物流、肉类加工和交易平台龙头企业在区内注册发展。高水平建设东疆冷链物流主题园区,创新开展冻品保税加工业务。搭建冷链产业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中农批天津国际冻品交易市场建设运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天津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保税+”特色产业链
4.做强“保税+航空”产业链
深化空客项目合作,在空客第二条生产线投产的基础上增强本地化配套能力,利用综合保税区功能,推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二手飞机进境拆解政策,开展跨境航材交易市场建设,打造涵盖飞机及关键部件研发设计、检测认证、融租租赁、维修再制造、航材分拨、人才培训等的一体化协同发展产业集群。(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大“保税+油气”产业链
扩大油脂及相关附加产品加工制造产业规模,支持油脂加工企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在综合保税区布局研发创新等高附加值板块。(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工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做优“保税+汽车”产业链
充分发挥天津汽车口岸功能优势,整合汽车滚装运输资源,建立集贸易、改装、展示销售、仓储物流、整备检测、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出口基地。探索汽车改装业务,积极向商务部等政策主管部门争取“二手车”、“右舵车”进口改装复出口业务试点和两头在外加工贸易试点。(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保税+海工”产业链
围绕海洋油气装备、高技术船舶、港口航道工程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洋能开发利用装备五大领域,加快海工工程承包、装备集成项目引育和落地。发挥海油工程等龙头企业带动效应和港口经济推进作用,吸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海工上下游配套服务企业落户综合保税区。(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保税+”创新业态
6.打造保税研发检测创新试验田
积极发展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检测业务,加快推动保税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灵活模式,更好赋能服务“网外”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科技局、市药监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保税展示交易政策高地
依托综合保税区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政策叠加优势,进一步优化冻品通关流程,搭建冷链产品核心中转枢纽,拓展多式联运,打造北方冷链集散中心。积极拓展汽车、文化艺术品等开展保税展示业务,加快打造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文旅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新跨境电商模式
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加快引聚新型跨境电商总部、综合服务运营商、大卖家等,完善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B2B出口等多元化业务。扩大跨境电商配套仓储设施建设,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在区内建立国际配送平台和结算总部。发展跨境电商保税中心仓,探索建设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仓。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保税展示、直播带货等新模式落地。(市商务局、天津海关、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大宗商品贸易创新发展
支持大宗商品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做大以20号胶为代表的期货(保税)交割业务,逐步拓展丰富更多期货(保税)交割品类。鼓励区内企业积极探索开展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展能源资源粮食等大宗商品存储分拨交易交割等业务,积极探索开展进口金属保税混矿业务,支持企业开展保税、非保税与离岸交易业务。(市商务局、天津海关、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区域管理水平
10.创新海关监管模式
持续推进海关制度创新,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充分利用智能硬件、物联网、大数据等智慧化技术与手段,提高监管灵活性和便利性,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分送集报等便利化监管措施,提升货物进出区便利化。积极探索智慧综保区海关监管新模式。(天津海关、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优化企业管理和服务
建立区内企业台账,引导区内企业规范运作,搭建政企对接服务平台,及时反馈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加大配套支持力度,在区内按需设立食堂、充电桩、停车场等必要的生产性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区内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便利化水平。(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综合保税区空间资源,建立厂房、仓库底册,引导区内主体通过政企共建、节余土地转让、节余厂房转租等方式腾挪低效用地,盘活区内低效闲置土地厂房,在三年内将综保区内厂房/仓库空置率降至15%左右。建立专门的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队伍,结合《综合保税区适合入区项目指引》,强化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招商人员专业水平,提高精准招商能力。加强综保区政策支持,鼓励综保区内企业扩大保税业务规模,对企业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汽车平行贸易及改装、易货贸易、跨境电商、保税创新业务等外贸新业态基于支持,支持综保区科技转型,对获得科学技术及专利奖的企业给予支持。(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投资促进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工作机制
13.加强统筹协调
畅通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商务、海关、发改、工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税务、市场、外汇等多部门和滨海新区政府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沟通机制,对区域和区内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设立项目协调机制,共享项目资源,对不适合某区域发展或条件所限无法落地的项目,鼓励推荐给其它综合保税区。(市各相关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属地责任
滨海新区政府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在综合保税区设立调整、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各综合保税区促进区域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和招商政策,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招法,优化企业服务,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同市级各相关部门的对接,引导区内企业规范运作,共同提升综合保税区整体发展水平。(市各相关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绩效评估
结合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工作,努力提升各综合保税区各项数据指标。强化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将综合保税区发展工作纳入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指标,与区域和个人绩效挂钩。持续加强部门配合,探索建立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企业规范运作协同机制,为动态调整管理决策提供参考。(市各相关部门、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及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保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背景介绍
为更好发挥我市综合保税区在外贸外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划我市综合保税区未来发展,我局草拟了《关于促进我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征求意见稿),现就此规划向社会及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关于促进我市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示,在公示期内(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8日)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发来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