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盘活发展,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管需求,组织对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印发的《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5日。请于2月5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22-63085479 传真:022-63085483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
附件: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1月28日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推动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盘活发展,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和对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管需求,组织对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印发的《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津政办规〔202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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