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处
发布时间:2022-04-06 14:41
为有效解决生活必需品企业疫情期间跨省运输受阻问题,市商务局印发通知,面向104家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发放新版通行证。
据了解,我市建立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市交通运输委和市公安局印制了新版《天津市疫情防控重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原“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废止。
市商务局负责发放对象为从事生活必需品流通的我市重点保供企业,共四批104家企业。其他企业可按照原有办法向市商务局申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区重点保供企业,由企业自愿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填写《新版通行证申领表》。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将申领表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现场发证。
新版通行证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市商务局2022年1月15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进出天津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可在天津商务网上查询)。各区商务主管部门、领证企业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通行证管理,严格监督防疫措施落实。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与相关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对持有我市新版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给予通行便利,如遇通行不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24小时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电话,及时协调解决运输中的问题。
领证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一车一证、人车绑定、每车必带、出车记录”的原则使用证件,严格执行我市现行防控措施,如实申报,不得伪造或篡改申报信息,确保车证专管专用;如发现向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人员发放通行证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暂停其通行证申请资格,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
附件:1:天津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