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 对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22-12-07 10:24

12月5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该局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创新,在精准监管定位、提升治理能力上下功夫,搭建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并形成北京市场监管部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第一版)》,大大提升了日常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低风险和较低风险企业的打扰,营造“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北京对信用风险较高以上主体开展联合抽查,问题发现率明显提高,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1.0版),通过科学划分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动态风险因素和企业信用风险因素分值占比,按照合理比例原则确定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以丰台区为例,全年监督检查工作量明显下降,企业问题发现率显著提高,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同时,探索开展动态监测预警,提升防范风险能力。建立了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清单,从指标体系中选取若干与监测对象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输出至各监管部门,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今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明确了方向。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具体来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根据《意见》,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而对信用风险高的D类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

通过实施差异化监管,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也能够有效防范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过度干预,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