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天津市商务委根据工作实际,印发了《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在工作方案中,天津市商务委明确围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权开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任务;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要求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在法制审核制度中,要求加强审核机构建设、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天津市商务委通过制定“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商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