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封箱钉反倾销ITC生产/出口商问卷提交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机电商会 【2017-04-12】

 2017年3月31日美国North American Steel & Wire, Inc./ISM Enterprises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封箱钉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美国参考税则号为:8305.20.0000和7317.00.656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于4月3日发布立案公告。   
部分企业收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来的生产/出口商问卷,其中要求4月14日之前回复问卷,为此我会特别提请企业注意以下几点:   
1、要符合事实,不确定的可以不答。   
ITC初裁阶段的生产/出口商问卷的目的是初步了解出口国产能、产量和相关贸易情况等,为ITC的损害调查(包括初裁和终裁阶段)收集最初步的信息。除了向出口国企业发放问卷,ITC也会向美国进口商等发放问卷针对这个问卷,中国相关生产/出口企业可以配合回答,但不答卷也不会对企业今后的(特别是DOC阶段)的合作地位造成影响。如果企业来不及或无准确数据或明显对我方不利,也不一定非要回答或一定要完整回答(这一点与对待DOC的倾销调查问卷完全不同,即它并不会对企业的个别税率造成影响)。但企业不可故意瞒报、错报,误导调查机关。对不确定的(如本企业产销量占中国总产销量比例等),不知道的可不回答。   
2、关于交卷时间和方式。附件为美国ITC封箱钉案初裁阶段调查问卷(生产/出口商问卷)翻译版,供企业参考。但请企业实际填报时直接填写在英文原版上,不可填在翻译版上。   
3、问卷的提交,ITC要求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填写Word版问卷并扫描签过字的真实性声明(在问卷中),然后在Drop-Box上提交。如有问题,请随时咨询机电商会。   
原能静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   
电话:+86-10-58280855   
传真:+86- 10-5828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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