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欧盟今年以来对华的第二起反补贴调查。实际上,欧盟自1993年开始对我国自行车征收反倾销税,至今已长达20年,并于1997年开始将反倾销税扩展至自行车零部件,于2005年7月将对华自行车的反倾销税率由30.6%上调到48.5%。
来自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累计出口自行车5572.2万辆,同比下降4.2%;出口金额为29亿美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出口欧盟整车仅为94.5万辆,占我国出口自行车数量的比重仅为1.7%。
2012年1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委员会于2012年9月26日,对原产于中国,自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突尼斯(无论是否标明原产于印尼、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突尼斯)转口的自行车进行反规避立案调查,由于上述反规避调查的产品范围与欧盟于2012年4月启动的反补贴调查的产品范围相同,因此决定对反规避调查产品范围是否存在补贴进行调查。
2013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申诉方欧盟自行车生产商协会于2013年3月22日提交了撤销对华自行车反补贴调查的申请,因此决定正式取消上述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120030、ex8712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