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钢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德州华鲁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悦达钉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95%。。
案件历史:
2015年9月4日
美国商务部对华钢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德州华鲁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等企业倾销幅度为12.51%。
2014年9月30日
美国商务部对钢钉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2013年11月20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钢钉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裁定65家企业的反倾销平均税率为21.24%,中国普遍税率为118.04%;
2008年6月9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钢钉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中国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而阿联酋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
2008年1月16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钢钉作出反倾销初裁。
2007年7月9日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钢钉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170055、73170065和7317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