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预警信息简报2023年第1期(总第7期)

信息来源: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3-02-10】

信息简报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第1期(总第7期)



主要内容

12023年汽车产品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2、智库观点:2023中国汽车十大洞见

3、欧盟华铝合金轮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4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

52023年天津口岸首趟中欧班列开行

6、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正式生效


2023年汽车产品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表示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31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在汽车产品暂定税率方面,为助力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调整多项汽车产品暂定税率。根据中汽政研统计,2023年暂定税率表中,涉及到汽车相关产品税号共计90个。与2022年暂定税率相比,本次新增产品主要包括28439000【燃料电池用氧化铱(铱含量75%及以上,粒径40-100 纳米,金属杂质总量小于500ppm)】、85415140(半导体基滤波器)和87084091(税目8703所列车辆用无级变速箱用钢带),81052020(未锻轧钴)暂定税率进一步降低至0

2022年相比,2023年暂定税率表中主要删除85299042(非特种用途的取像模块)、85299049(其他电视摄像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用零件)、85441100(铜制绕组电线)、87042300(仅装有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起重55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用底盘)、90019090【光通信用微光组件的光学元件(包括工作波长为800nm~1700nm的薄膜滤光片、自聚焦透镜、法拉第旋转片)】和90021990(摄录机、摄录一体机的镜头)等6个汽车相关产品。

表:2023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汽车产品相关部分)

单位:%

NO.

原序号

EX
[
1]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2]

2023年最惠国税率

2023年暂定税率

2022年暂定税率

1

124


25309099

其他矿产品(其中包括锂辉石矿)

3

0

0

2

139


27101210

车用汽油及航空汽油

5

1

1

3

145


27101923

柴油

6

1

1

4

157


28051910

5

1

1

5

168


28053021

已相互混合或熔合的稀土金属、钪及钇, 电池级

5

0

0

6

178


28220010

四氧化三钴

5

2

2

7

179


28220090

其他钴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商品氧化钴

5

2

2

8

180


28254000

镍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

5

2

2

9

183


28332400

镍的硫酸盐

5

2

2

10

184

ex

28332990

钴的硫酸盐

5

2

2

11

188


28369100

锂的碳酸盐

5

2

2

12

190


28369930

碳酸钴

5

2

2

13

194

ex

28419000

钴酸锂

5.5

2

2

14

198

ex

28439000

燃料电池用氧化铱(铱含量75%及以上,粒径40-100纳米,金属杂质总量小于500ppm)【2023年新增】

5.5

2


15

202


28461010

氧化铈

5

0

0

16

205


28461090

铈的其他化合物

5

0

0

17

214


28469019

其他氧化稀土

5

0

0

18

345


38011000

人造石墨

6.5

3

3

19

346


38151200

以贵金属及其化合物为活性物的载体催化剂

6.5

4

4

20

365


39201010

乙烯聚合物制电池隔膜

6.5

3

3

21

367

ex

39209990

聚酰亚胺膜(厚度不超过0.03毫米)

6.5

3

3

22

368

ex

39211990

电池隔膜

6.5

3

3

23

369

ex

39219090

离子交换膜

6.5

5

5

24

624

ex

56039110

乙烯聚合物制电池隔膜基布(每平方米重量≦25克)

8

5

5

25

625

ex

56039210

乙烯聚合物制电池隔膜基布(25<每平方米重量≦70克)

8

5

5

26

626

ex

56039310

乙烯聚合物制电池隔膜基布(70<每平方米重量≦150克)

8

5

5

27

656

ex

70031900

液晶或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屏基板用原板 玻璃

15

3

3

28

663

ex

70060000

液晶玻璃基板,6(1850mm*1500mm)以上,不含6

10

4

4

29

677

ex

71129220

铂含量在3%以上的其他含铂或铂化合物的废碎料

6

0

0

30

729


81052010

钴湿法冶炼中间品

4

0

0

31

730


81052020

未锻轧钴【2023年进一步降低】

4

0

2

32

731

ex

81052090

钴锍及其他冶炼钴时所得的中间产品

4

0

0

33

744

ex

82073000

加工税号87.03所列车辆车身冲压件用的4种关键模具(侧围外板模具、翼子板模具、拼接整体侧围内板模具、拼焊整体侧围加强板模具)

8

6

6

34

745

ex

82073000

加工税号87.03所列车辆车身冲压件用的4种特种模具(σb≥980N/mm2的冷冲压模具、热成型模具、内高压成型模具和铝板模具)

8

6

6

35

752

ex

84079090

叉车用汽油发动机(800/分钟≤转速≤3400/分钟)

18

9

9

36

754

ex

84082010

输出功率在441千瓦(600马力) 及以上的柴油发动机

9

4

4

37

755

ex

84082090

升功率≥50千瓦的轿车用柴油发动机

25

20

20

38

756

ex

84099199

汽车用电子节气门

5

3

3

39

757

ex

84099999

电控柴油喷射装置及其零件

8

5

5

40

764

ex

84123100

三坐标测量机用平衡气缸

14

7

7

41

769


84131100

分装燃料或润滑油的计量泵

10

6

6

42

770


84131900

其他装有或可装计量装置的泵

10

6

6

43

783

ex

84141000

真空泵(专门或主要用于半导体或平板显示屏制造的除外)

8

5

5

44

785

ex

84148030

乘用车机械增压器

7

5

5

45

786

ex

84148049

燃料电池增压器

7

5

5

46

788

ex

84148090

燃料电池循环泵

7

2

2

47

789


84149011

用于制冷设备的压缩机进、排气阀片

8

5

5

48

790


84149019

其他用于制冷设备的压缩机零件

8

5

5

49

791


84149020

风机、风扇、通风罩及循环气罩零件

7

6

6

50

815

ex

84213200

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装备不锈钢外壳、入口管和出口管内径不超过1.3厘米的气体过滤或净化机器及装置除外)

5

3

3

51

816

ex

84213200

汽油机颗粒捕集器(装备不锈钢外壳、入口管和出口管内径不超过1.3厘米的气体过滤或净化机器及装置除外)

5

3

3

52

888

ex

84839000

车用凸轮轴相位调节器

8

4

4

53

890


84841000

金属片密封垫或类似接合衬垫

8

5

5

54

891


84842000

机械密封件

8

5

5

55

892


84849000

其他材料制密封垫及类似接合衬垫

8

5

5

56

897

ex

85011099

摄像机、摄录一体机用精密微型电机(0.5瓦≤功率 ≤10瓦,5毫米≤直径<20毫米或39毫米<直径≤40毫米)

9

5

5

57

906

ex

85030090

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主要由质子交换膜、 催化剂和气体扩散层构成)

8

4

4

58

907

ex

85030090

燃料电池用双极板

8

4

4

59

910


85079090

其他蓄电池零件

8

5

5

60

916

ex

85152120

汽车生产线电阻焊接机器人

10

5

5

61

917

ex

85158010

汽车生产线激光焊接机器人

8

5

5

62

926

ex

85285910

车载液晶显示器

20

10

10

63

928

ex

85318010

音量不超过110dB的小型蜂鸣器

10

7.5

7.5

64

932

ex

85371011

机床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5

3

3

65

933

ex

85371019

机床用数控单元(包括单独进口的CNC操作单元)

5

3

3

66

937

ex

85415140

半导体基滤波器【2023年新增】

8

4


67

938

ex

85443020

车辆用电控柴油机的线束

10

5

5

68

941

ex

85451900

燃料电池用碳电极片

10

5

5

69

943

ex

85480000

电磁干扰滤波器

8

1

1

70

944

ex

85480000

非电磁干扰滤波器

8

1

1

71

947

ex

87024010

纯电动机坪客车

15

4

4

72

948

ex

87042300

仅装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车辆总重量≥31吨清障车专用底盘

15

10

10

73

949

ex

87042300

仅装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固井水泥车、压裂车、混砂车、连续油管车、液氮泵车用底盘(车辆总重量>35吨,装驾驶室)

15

10

10

74

950

ex

87044300

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的车辆总重量≥31吨清障车专用底盘

15

10

10

75

951

ex

87044300

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的固井水泥车、 压裂车、混砂车、连续油管车、液氮泵车用底盘(车辆总重量>35吨,装驾驶室)

15

10

10

76

952

ex

87044300

装有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的起重55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用底盘

15

8

8

77

953

ex

87059099

跑道除冰车

12

10

10

78

954

ex

87083099

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

6

5

5

79

955

ex

87083099

燃油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

6

5

5

80

958

ex

87084091

税目8703所列车辆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

6

3

3

81

959

ex

87084091

税目8703所列车辆用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

6

3

3

82

960

ex

87084091

税目8703所列车辆用无级变速箱用钢带【2023年新增】

6

3


83

961

ex

87084099

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

6

3

3

84

962

ex

87084099

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

6

3

3

85

966

ex

87141000

星型轮及碟刹件

15

10

10

86

995

ex

90328990

电喷点火程序控制单元

7

3

3

87

996

ex

90328990

机床用成套数控伺服装置(包括CNC操作单元,带有配套的伺服放大器和伺服电机)

7

3

3

88

998

ex

90328990

三坐标测量机用自动控制柜

7

3

3

89

999

ex

90328990

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机控制器总成

7

4

4

90

1002

ex

90328990

发动机气门正时控制(VTC) 模块

7

3

3

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及《附表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1]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则号列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2]:除标注ex的税则号列外,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


来源:政研中心原创

智库观点:2023中国汽车十大洞见

刚刚过去的2022年,汽车产业在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展望2023年,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将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迎接新变化,践行新要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稳定经济运行、带动科技创新等诸多方面发挥更重要、更积极的作用。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作为行业智库,经过分析、遴选,总结提出了2023中国汽车产业十大洞见。欢迎交流讨论。

洞见之一:经济与政策“前景可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3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尽管仍将面临诸多内外部风险,但有充足理由相信,中国宏观经济恢复稳定增长的预期更强。2023年,中国有望在支持汽车产业的低碳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国际化等方面再出台近30项相关政策。绿色低碳、智能网联等前沿领域的政策措施,有望实现从“战略谋划”转入“开局起步”。

洞见之二:汽车产业“稳中有变”

近年来,汽车产业自身降速调整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持续影响,又叠加疫情冲击、产业链供应链调整等问题,汽车产业稳定运行与发展持续承压,有关部门也采取了诸多应对措施。2023年,预计汽车产业将在自身发展规律、政策引导调控、内外部形势环境的综合作用下,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深化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重心全面转向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新技术、新产品开始向一些细分产品类别集中。行业企业继续两极分化,头部企业优势地位进一步稳固,尾部企业加快退出。民族品牌产品竞争力持续增强,结合本土优势,有望继续扩大市场份额。

洞见之三:汽车市场“喜乐不均”

2023年经济运行预计总体回升,疫情防控措施的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极大提振了全国、各行业向好发展的信心。但居民储蓄意愿提升、内需消费动能不足、基建投资拉动趋弱等仍不利于整体汽车市场增长。2023年整体汽车市场预计有望保持平稳,但细分市场“危机并存”,传统燃油车预计仍将呈现负增长,商用车市场预计仍维持低位。部分细分领域有望成为整体市场增长的拉动力,新能源汽车有望实现900万辆规模,但增速放缓;消费升级背景下,豪华车市场有望回暖。

洞见之四:汽车技术“百家争鸣”

当前汽车产业已基本实现了整车模块化、集成化、轻量化、数字化、网联化、高电压和高安全性等方面的进步。2023年,新技术、新模式仍将不断涌现,中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落地、半固态电池将小规模装车应用、钠离子电池将实现量产、电池底盘一体化车型数量迅速增加、大功率充电放量普及、国产芯片加速上车替代应用、车路协同初步实现规模化商业应用等。外资企业为更好应对市场需求、技术路线,将强化本土研发能力,传统汽车时代海外研发、国内制造的模式将逐步改变。未来汽车将被赋予更多元化的内涵,各个企业均将加速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推广,新平台产品加速涌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洞见之五:汽车减碳“时不我待”

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共识,碳管理政策也从“定思路”转向“见真章”。随着中国“1N”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汽车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更加细化、落地的汽车减碳政策有望陆续出台。汽车产业已开启低碳化竞速赛,先行者在清洁能源替代、车网融合互动、绿色供应链构建、碳资产开发与应用等方面已落子布局,产业低碳探索与实践多点开花。2023年将是企业抢占低碳赛道的关键一年,企业低碳探索与实践能否“脱虚向实”,有效抢占稀缺绿色资源,占据有利位置,将成为锻造企业低碳竞争新优势和发展可持续力的关键。

洞见之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多轨并驰”

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启动以来,示范城市群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不仅为后续更大规模示范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更为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增添了信心。展望2023年,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氢能作为能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将持续完善。在国家政策引领和地方政府推动下,产业将在场景拓展、技术创新、能源供给等领域“全面发力”。具体来看,应用场景将实现更多元化发展,并在部分场景率先形成经济、可行的商业化模式;关键技术将加速产业化应用;氢能经济性、加氢便利性将进一步优化提升,推动建立清洁低碳、经济稳定的氢能供给体系。

洞见之七:新能源汽车行业“全面洗牌”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汽车市场边界愈发模糊。展望2023年,在补贴退出、消费预期下滑、供应链风险及成本压力扩大的背景下,除头部企业有望继续保持较好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面对资金不足、销售乏力、停工停产等突出问题。2023年初,大量车企陆续涨价,但少数企业宣布降价,企业经营策略出现明显分化。在传统车企与新势力车企继续角力的同时,诞生于传统车企又深度融合智能互联基因的高端新能源汽车品牌正悄然崛起,竞争更加激烈、复杂,行业加快优胜劣汰。

洞见之八:智能网联汽车“厚积薄发”

经过长期技术研发和大范围测试示范,202334级自动驾驶功能汽车产品有望迎来量产元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预计于2023年内正式开启,一批基础设施良好、运行经验丰富的“联合体”将开启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行。与此同时,中央计算电子电气架构等核心技术或将实现重大突破,纯固态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等零部件量产进程进一步加速,这些关键技术及产品都在加快上车应用。而技术更成熟的驾驶辅助功能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将持续上升,根据中汽中心预测,2023年具有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车型占新上市车型数量的比例将超过70%

洞见之九:汽车出口“量质并举”

伴随中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汽车出口规模和质量效益有望持续提升。但受全球经贸增长动能不足、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2023年汽车出口增速预计将大幅放缓。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竞争进入“淘汰赛”,主要中国品牌车企加快实施出口及国际化战略,2023年将持续加大海外重点市场布局,汽车出口将呈现“量”的增长和“质”的突破。预计2023年,整车出口将维持在350万辆左右。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出口产品竞争优势持续扩大,主要车企加快开发并导入更多电动车型,海外销售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出口量有望突破80万辆,八成将为对发达国家出口。

洞见之十:产业链供应链“重担在肩”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找准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攻关”。2023年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保供压力略有缓解,但部分关键领域仍将继续承压、且挑战加剧,或将进一步挤压车企的利润空间。一看汽车芯片,2023年的汽车芯片短缺有望实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汽车芯片供需匹配错位仍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短缺仍将持续。二看动力电池,由于部分原材料及关键设备仍受制约,产业链各环节均面临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挑战和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三看外部制约,国际环境仍然动荡不安,少数国家奉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主义,中国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依然面临压力和挑战。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2023年,中汽中心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愿与各位业界同仁一道,继续为中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来源:政研中心原创


欧盟华铝合金轮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1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8708 70 10ex 8708 70 50,欧盟TARIC编码为8708 70 10 158708 70 10 508708 70 50 158708 70 50 5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0981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124日,欧盟对中国铝合金轮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维持涉案产品22.3%的反倾销税。20221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轮毂制造商协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

1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

印尼贸易部长祖尔基弗利·哈桑表示,企业可通过原产地证书或原产地声明申请优惠税率。RCEP将使地区出口货物流动更加顺畅,让企业从中受益。他说,RCEP有望通过增加商品和服务的出口,促进区域供应链发展,减少或消除贸易壁垒,促进该地区技术转让。

20229月,印尼完成了相关核准程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202211日生效实施,是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协定。

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天津海关助力新年首趟中欧班列开行

15日,随着一声汽笛鸣响,一列满载着汽车配件、食品、电子产品的集装箱班列在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办理完通关手续后,从天津港北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顺利驶出。这是天津口岸2023年发运的首趟中欧班列。

中欧班列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成果之一。天津海关大力推动发展海铁联运业务和多式联运业务,加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保障中欧班列国际物流链供应链稳定。在引导企业充分享受“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便利措施的同时,实时掌握过境货物发运计划,动态监测货物抵港、仓储等情况。开辟专门窗口服务,为企业提供在线答疑、预约通关、线上直播送政策等服务,保障中欧班列货物通关“零延误”。

2022年全年,天津海关监管发运中欧班列746列,监管中欧班列货物80050标箱,双双创天津口岸历史新高,同比增幅均超过五成。

来源:天津海关

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正式生效

1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外国政府补贴条例正式生效。外国政府补贴条例赋予了欧盟委员会审查非欧盟国家对其在欧盟从事经济活动的公司提供补贴的权利。该条例适用于欧盟范围内的所有经济活动,包括并购和收购、政府采购和其他市场行为。

条例为欧盟委员会提供了三种工具:基于并购交易申报的工具,调查涉及非欧盟政府财政资助的并购,适用门槛为被收购企业(或至少一家参与并购的企业)在欧盟营业额为5亿欧元或以上,且相关企业获得的外国财政资助累计达5,000万欧元或以上;基于公共采购程序申报的工具,调查涉及非欧盟政府财政资助的公共采购投标,适用门槛为采购的估计价值为2.5亿欧元或以上,且从每个第三国获得的财政资助总额至少为400万欧元;主动干预工具,调查所有其他市场情况、较小规模并购交易及公共采购程序,欧委会可以自行启动,并有权要求进行特别申报。

来源: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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