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天津市金属材料行业协会
天津市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
2024年第10期(总第26期)
主要内容
4、部分钢材类涉华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汇总(20241120-20241219)
海关总署12月10日数据显示,2024年11月我国出口钢材927.8万吨,较上月减少190.4万吨,环比下降17.0%;1-11月累计出口钢材10115.2万吨,同比增长22.6%。
11月我国进口钢材47.3万吨,较上月减少6.3万吨,环比下降11.8%;1-11月累计进口钢材619.4万吨,同比下降11.3%。
11月我国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10186.2万吨,较上月减少197.6万吨,环比下降1.9%;1-11月累计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112423.6万吨,同比增长4.3%。
11月我国进口煤及褐煤5498.2万吨,较上月增加873.4万吨,环比增长18.9%;1-11月累计进口煤及褐煤49034.9万吨,同比增长14.8%。
(来源:海关总署)
近日,由中国牵头制定的ISO 8353:2024《商品级、冲压级和结构级用连续热浸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正式批准发布。
该标准于2018年在ISO/TC17/SC12国际标准化组织钢技术委员会连续轧制扁平材分委会年会上提出,经过2年反复多次的研讨和协商,于2021年10月正式立项。起草工作组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的指导下,经过三年时间、五个阶段的艰苦努力,终于迎来了ISO 8353:2024《商品级、冲压级和结构级用连续热浸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在ISO/TC17/SC12主导制定的首个国际标准,也是ISO/TC17/SC12近20年首个制定项目。ISO 8353:2024的发布为我国参与钢板钢带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
热浸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带产品耐腐蚀性能优异、综合性价比高、应用范围广,受到全球钢铁企业的关注。我国企业经过多年不懈研发,成功研制热浸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带产品。为进一步巩固科研成果,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组织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该产品的国际标准新工作项目申请。由于各国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用途各不相同,技术指标难以协商一致,这为标准制定工作增添了巨大难度。为此,起草工作组多次与ISO专家沟通协调,不断修改完善标准内容,最终完成了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填补了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国际标准空白,进一步增强了我国企业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作为ISO/TC17/SC12“钢技术委员会连续轧制扁平材分委会”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将持续为国内钢板钢带专家搭建与国际组织沟通平台,组织国内专家团队深度参与钢板钢带国际标准化工作,向国际输出更多的中国智慧,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为中国持续发声。同时,为行业企业了解钢板钢带国际标准发展方向、参与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及开展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为提升我国钢板钢带领域国际地位、为提供助力。
(来源: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近年来,全球钢铁生产格局呈现微妙变化,重心逐步向新兴市场转移。建议中国钢企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减少对单一市场依赖,以出口市场多元化分散风险,提高中国钢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2月3日,上海钢联副总裁任竹倩在于福建厦门召开的钢铁行业国际化发展研讨会上如是指出。
新兴市场“成长”加速
全球钢铁业集中度提高
任竹倩表示,纵观近年来全球钢贸市场发展趋势,新兴市场加速“成长”,增长势头强劲,全球钢铁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企业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
根据世界钢协公布的统计数据,2024年1月—9月份,中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4%;印度和土耳其的粗钢产量分别同比增长了5%和12%,展现出其在钢铁生产领域的积极发展势头;俄罗斯的产量也同比小幅增长了6%;日韩粗钢产量出现明显同比降幅;美国和德国等传统产钢国的产量保持相对稳定。“与以往不同的是,巴西受到南美洲经济增长影响,近几年的产量增速也比较快。”她展开解释道,“2023年,全球前20大钢铁企业中,亚洲企业占据较大比例,包括来自中国、日本和印度的企业。同时,全球前20大钢铁企业的总产量在2023年达到7.41亿吨,比2013年增加了1亿吨,增长了15.57%。其中,中国宝武由2013年的排名靠后跃居2023年的首位,产量达到约1.30亿吨,表明行业头部企业通过并购和扩大产能逐步升级规模,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
近10年全球钢铁进出口格局亦有所调整。“从进口数据来看,欧洲部分国家进口量增长明显。”她说,“近10年来,全球进口总量为4.34亿吨,同比增长9.3%,其中亚洲、欧洲、北美洲为全球钢材进口的集中区域,2023年进口量占全球的73%。2023年,北美洲、中东和非洲地区进口增量较大。近10年全球钢铁进口量增长较快的是墨西哥、荷兰、波兰、越南、土耳其、意大利、比利时,进口量同比分别增长了115.6%、46.48%、45.13%、40.69%、24.46%、19.67%、14.75%,独联体和韩国进口量下降明显。”
“从出口数据来看,欧洲主要国家及日韩的出口下降趋势明显,中东、非洲等地区的出口增速显著加快。”任竹倩介绍,2023年,全球钢材出口总量为4.34亿吨,较2013年增长5.3%,亚洲、南美洲、中东和非洲出口占比回升;出口贸易活跃度最高的仍为亚洲和欧洲区域,但欧盟出口量和出口占比均处于下行通道。
国际贸易有“新流向”
新兴经济体成全球钢材消费增量支撑
任竹倩表示,近年来,国际贸易流向呈现新趋势,重点表现有二:一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联系加强,二是美国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开展进口活动较频繁。
“日本和韩国主要面向东南亚出口大量钢材,满足该地区快速增长的建筑业等用钢需求。中日韩之间也加强了高附加值钢材的贸易合作。欧洲地区国家和美国的钢材需求逐渐恢复,尤其在基础设施和制造业领域,主要依赖从土耳其等进口高品质钢材产品。不过,美国对中国的部分钢材仍有贸易限制,因此更多地从墨西哥和加拿大进口。南美经济复苏,钢材进口量显著增加,巴西钢材不仅供应本地市场,还向邻国出口。南美地区整体仍为钢材净进口区域,主要自亚洲和欧洲地区进口。”她补充道。
“目前,全球钢材消费增量主要来自于新兴市场。全球钢材消费基本保持增长的原因就在于新兴经济体国家经济保持增长。新兴经济体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钢材进行基础设施与城镇化建设。”任竹倩介绍,《2024年全球钢铁统计数据》显示,印度等国家在全球钢材消费中的占比明显增加,欧盟、北美等地区的占比则在减少。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是保持全球钢材消费量增长的重要支撑。
全球经济将保持韧性
部分地区“钢需”稳步提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今年10月22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中指出,尽管一些国家的价格压力仍然存在,但是全球的“抗击通胀之战”已基本取得胜利。总体通货膨胀率在2022年第3季度达到9.4%(按同比计算)的峰值后,预计到明年底降至3.5%。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期《经济展望》报告称,尽管面临重大挑战,全球经济预计保持韧性,预计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3.3%,比2024年的3.2%高出0.1个百分点,并在2026年继续保持3.3%的增速,通货膨胀水平进一步降低。
在此背景下,全球钢铁需求如何变化?“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需求将逐步增加,非洲和中东地区钢材需求稳步提升。”任竹倩表示,根据世界钢协今年10月份发布的预测报告,预计2024年全球钢铁需求将进一步下降0.9%至17.51亿吨。连续下降3年后,2025年全球钢铁需求将反弹1.2%达到17.72亿吨。2024年,巴西和墨西哥用钢需求预计增加,其中巴西用钢需求有望增长5%。
“东盟6国中GDP最高的是印尼,印尼也是东盟第一大经济体。当前虽然印尼和菲律宾人均用钢数据排在末位,但是仍然有所增长。GDP和人均粗钢消费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尤其是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然而这种关联性还受到工业化程度、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整体来看,由于东南亚地区经济起步较晚,当地钢铁行业发展相对落后,当前的人均粗钢消费量仍较低,未来具有较大的消费增长潜力。”她说。
任竹倩认为,未来全球多地区多个重点项目计划的披露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钢材消费。例如,越南政府目前推行的越南南北高铁建设,新加坡政府推行的2025年城市规划图计划等。
“‘一带一路’沿线西亚与独联体地区经济平稳增长,基建投资拉动用钢需求增长。目前,该地区主要经济体GDP呈现出平稳增长态势,其中土耳其GDP在2009年之后增速较快,2020年后增幅较大。沙特阿拉伯、土耳其、俄罗斯人均粗钢消费在2002年—2022年经历窄幅波动,阿联酋从早期的高峰逐步回落并趋于平稳,在2021年之后有所提振。整体来看,近年来这一地区的国家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和建筑领域的投资,预计带动其钢铁消费水平持续增长。”她说。
贸易摩擦或成主要挑战
建议多举措满足国际高端产品需求
今年全球通货膨胀压力减小带来利好。然而,全球贸易在呈现复苏态势的同时,在结构性层面仍面临一系列挑战,地缘政治冲突和一些国家贸易限制措施的增加都将给贸易复苏带来压力与风险,致使全球贸易仍然存在碎片化隐患。
针对这一点,任竹倩认为,钢材进出口贸易摩擦在过去一年趋于严峻,或成为后期我国钢材出口面临的主要挑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球对中国钢铁行业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24起、占比为85.71%,反补贴3起、占比为10.71%,保障措施1起、占比为3.57%。“一方面,全球贸易壁垒越搭越高,多国对中国钢铁出口采取高额反倾销税(如加拿大最高46.2%)和长期保障措施(如英国延续至2026年);另一方面,各国征税政策愈加精细化,根据产品类型制定细化政策,如土耳其对非合金钢和合金钢分别征收15%和13%的关税,巴西则采用固定金额征税。这种‘精准保护’对中国钢铁出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说。
“与此同时,全球碳市场发展将显著抑制国际钢铁贸易活动。”任竹倩表示,欧盟将于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并逐步降低免费碳配额。按照目前规则进行初步估算,我国钢铁行业出口成本将增加4%~6%,涉及的证书费用为每年2亿美元~4亿美元。在欧盟的主要钢铁进口国中,碳排放强度排前3名的国家依次是乌克兰、印度和中国。考虑到乌克兰钢铁行业复苏进程相对较慢,作为钢铁生产大国的印度和中国面临的钢材出口压力相对较大。2034年免费碳配额完全取消后,印度对欧盟的出口成本将增加约56%,中国将增加约49%。
为此,她建议,相关企业要加大产品研发创新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通过生产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钢铁产品,满足国际市场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同时延伸服务链条(原卷到加工、运输到库、出口套保模式等),做好海外市场开发、海外客户服务。
(来源:中国冶金报社)
部分钢材类涉华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汇总
2024.11.20-2024.12.19
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所有厚度的热轧卷钢(包括片材),带或不带浮雕图案(通常被称为网纹钢板),无论是否含有合金,未包覆,镀层或涂层(除油涂层外)。钢板产品和扁钢条不在调查范围内。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自2020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3月5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5年4月2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5年1月6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文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4-11/658_-_3_-_notice_adn_-_adc_-_adn_2024-093_-_initiation_of_investigation_658.pdf
https://www.industry.gov.au/anti-dumping-commission/current-cases-and-electronic-public-record-epr/658
2024年11月14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热轧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6.33.11.000、7216.33.19.000和7216.33.90.000。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利益相关方,未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请调查问卷,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文璐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0711.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51
2024年11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93200030、72193200040、72193300030、72193300040、72193400030、72193400040、72193500030、72193500040、72202010030、72202010040、72202090030、72202090040。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利益相关方,未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请调查问卷,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2年8月1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2月12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涉案企业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isco & TPCO Stainless Steel)、广东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ocessing & Distribution)、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的反倾销税为0%,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的反倾销税为8.5%,中国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33.32%。
2018年12月6日,泰国对中国冷轧不锈钢卷材、片材和带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9年12月4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8.50%-33.32%,有效期5年。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文璐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1666.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4
2024年10月29日,埃及投资和对外贸易部发布公告称,应埃及企业El Obour for Metallurgical Industries和KAMA Manufacturing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土耳其和中国的进口冷轧卷、镀锌卷和彩涂卷钢材产品(参考英文名称:Cold Rolled Coil, Galvanized and Pre-Painted Steel)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915、720916、720917、720918、720925、720926、720927、720928、720990、721041、721049、721061、721070、721090、721123、721129、721190、721230、721240、721250、721260、722592、722599、722692、722699。
调查机关通信地址:
New Administrative Capital
Government District - Third Floor
Trade Remedies Sector
Ministry of Investment & Foreign Trade
Ministry of Trade & Industry Building
Arab Republic of Egypt
收件人:Mrs.Yomna Elshabrawy
邮箱:ITPD@tas.gov.eg
(文璐编译)(潘晓君校对)
2024年11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098/QC-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产品(越南语:thép hình chữ H)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Hebei Jinxi Section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贸易商河北津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Hebei Jinxi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ebei Jinxi Iron and Steel Group Co., Ltd.)、天津新亚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Tianjin New Asia Prosperity Proprietary Limited)及China Oriental Singapore Pet. Ltd.的反倾销税均调整为13.38%。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Phòng Điều tra bán phá giá và trợ cấp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 (24) 73037898分机112 (联系人:Vũ Quỳnh Giao)
邮箱:giaovq@moit.gov.vn
2016年10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5日,越南正式中国H型钢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2021年10月19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3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2.09%~33.51%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23年12月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133/QD-BCT号公告,对该案启动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璐编译)(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64dd90bc-ca69-498d-b41b-c4c7a06e140b
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203098_25_11_24_AR02_AD03.pdf
2024年11月19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为: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2.81%(从价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9.12%(从价税)。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itac.org.za/upload/document_files/20241129041729_Prelim-Report-No.737-v1-_-AD-investigation-on-Structural-Steel.pdf
2024年12月1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缆(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2.10.01、7312.10.05、7312.10.07和7312.10.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可从网上下载、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Consultas@economia.gob.mx索取。,调查问卷的下载地址:
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formularios-oficiales?state=published。
2013年8月2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2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2.5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此后,墨西哥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文璐编译)(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45436&fecha=17/12/2024#gsc.tab=0
2024年10月4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PMK66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宽度在600毫米及以上、厚度小于0.5毫米的马口铁(Tinplate Coil/Sheet)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征税详情见附表),措施自2024年10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10.12.10和7210.12.90。
2012年6月25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马口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5日,印尼发布第10/PMK.011/2014号公告,正式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6.1%~7.4%,有效期至2019年2月14日。2017年10月27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2月3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14/PMK.010/2018号公告,继续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的税率为6.1%~7.4%,措施自2019年2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2月15日。2022年12月19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2月19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文璐编译)(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27db3302-0c7d-421c-be95-8d0f9bc375ff/2024pmkeunagan066.pdf
2024年11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1/AD26R1号公告称,依据2024年11月19日第12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镀锌钢板(俄文:оцинкованный прокат)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1日。
2018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乌克兰的镀锌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9年12月3日第209号决议,决定对中国镀锌钢板征收12.69%~17.00%反倾销税;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23.90%反倾销税。与此同时,欧亚经济委员会与中国五家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暂不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0年1月5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月4日。2024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税号为7210490001、7210490009、7210610000、7212300000、7212506100和72259200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璐编译)(崔湧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480/oa_22112024
韩国政府考虑对中国钢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Business Korea网站报道2024年12月3日报道,韩国政府拟对中国钢铁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这些产品被指一直以低价涌入市场,严重影响了韩国国内钢铁制造商。
12月2日,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宣布,其贸易委员会已开始审查对低价中国厚板的临时反倾销税。现代钢铁公司于7月提出投诉,促使该部于10月启动了行业损害调查。
初步裁决预计明年1月作出。从提出申诉到宣布最后决定通常费时一年多,但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可能使这过程历时缩短逾半。
根据韩国钢铁协会的数据,今年1至10月,韩国进口了736万吨中国钢铁产品,比2022年增长了37.3%。同期,占很大份额的厚钢板进口量增至116万吨,同比增长7.35%,比两年前增长80.5%。
此外,中国钢铁产品的价格比韩国同行低10%以上,厚板便宜25%以上,加剧了韩国国内钢铁制造商的财务压力。低成本中国产品的涌入导致现代钢铁公司关闭了其浦项第二工厂,并迫使浦项制铁集团45年来首次停止在浦项钢铁厂第一线材工厂的运营。此外,浦项制铁于7月关闭了位于浦项钢铁厂的第一钢厂。
人们越来越担心,如果美中贸易冲突在特朗普政府的第二任期内加剧,钢铁供应过剩危机可能会加剧。如果美国对中国商品征收全面关税,中国的经济压力可能会进一步推动钢铁生产过剩。为了应对类似的问题,欧盟于5月开始调查中国镀锡钢铁产品的反倾销措施,而加拿大最近宣布对某些中国钢铁产品征收25%的关税。然而,鉴于中国进口产品的价格明显较低,人们怀疑仅靠反倾销税是否足以确保韩国钢铁制造商的生存。
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的一位高级官员强调:“该部的危机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国内产业。”
原文链接:Business Korea网站
https://www.businesskorea.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23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