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天津市金属材料行业协会
天津市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
2025年第01期(总第27期)
主要内容
6、部分钢材类涉华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汇总(20241220-20250119)
海关总署1月13日数据显示,2024年12月我国出口钢材972.7万吨,较上月增加44.9万吨,环比增长4.8%;1-12月累计出口钢材11071.6万吨,同比增长22.7%。
12月我国进口钢材62.1万吨,较上月增加14.8万吨,环比增长31.3%;1-12月累计进口钢材681.5万吨,同比下降10.9%。
12月我国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11248.6万吨,较上月增加1062.4万吨,环比增长10.4%;1-12月累计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123654.6万吨,同比增长4.9%。
12月我国进口煤及褐煤5234.6万吨,较上月减少263.6万吨,环比下降4.8%;1-12月累计进口煤及褐煤54269.7万吨,同比增长14.4%。
(来源:海关总署)
要闻速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就中国钢材出口情况答记者问。
提问:日本共同社记者:去年钢材出口量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同时和有些国家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中方对此有何看法?
回答:吕大良:我想说的是,中国是负责任大国,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负责任的一员。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各国开展互利共赢的贸易往来。中国钢铁产业不断创新升级,主要是满足国内钢材需求,同时也为许多国家提供了创新优质的产品。在去年三季度的发布会上,我也提到我们的手撕钢代表着业内先进水平。我国钢材出口,符合市场原则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一些国家对我国钢材采取保护主义措施,破坏了国际贸易规则,推高下游生产成本,不利于全球产供链稳定,也无助于解决其自身的问题和关切。海关将立足职责做好我们的工作,切实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谢谢。
(来源:国新网)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重磅发布的“2025中国钢材需求预测成果”“2025全球钢材需求预测成果”,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2025中国钢材需求预测成果
一、下游行业消费法预测
根据各下游用钢行业运行分析,采用下游行业消费法预计2024年我国钢材消费量约8.70亿吨,预测2025年我国钢材需求量约8.53亿吨。2024年和2025年各行业钢材需求预测见表1。
表1 2024年和2025年各行业钢材需求预测
二、钢材消费系数法预测
根据近年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与钢材消费量之间消费系数关系的变化规律和特点,使用GDP消费系数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消费系数法,综合考虑国内外权威机构与专家意见,并采用加权法对两种预测结果进行分析。预计2024年我国钢材消费量为8.53亿吨,2025年我国钢材需求量为8.47亿吨。
三、钢材需求量预测结论
采用钢材消费系数法和下游行业消费法对2024年和2025年我国钢材需求量进行综合预测,并考虑到不同方法的特点及各自的局限性,对这两种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加权计算,预计2024年我国钢材消费量为8.63亿吨,同比下降4.4%;预测2025年我国钢材需求量为8.50亿吨,同比下降1.5%。
2025年全球钢材需求预测成果
一、全球分地区钢材需求量预测
1.亚洲:预计亚洲2024年全年钢材消费量为12.30亿吨,同比下降1.8%。预测2025年亚洲钢材需求量为12.31亿吨,同比增长0.1%。
2.欧洲:预计2024年欧洲钢材消费量为1.79亿吨,同比下降1.6%。预测2025年欧洲钢材需求量为1.82亿吨,同比增长1.9%。
3.独联体及乌克兰:预计2024年独联体及乌克兰钢材消费量为6050万吨,同比增长0.8%。预测2025年独联体及乌克兰钢材需求量为6040万吨,同比下降0.2%
4.北美洲:预计2024年北美地区钢材消费量为1.35亿吨,同比下降0.9%。预测2025年北美地区钢材需求量为1.37亿吨,同比增长1.6%。
5.南美洲:预计2024年南美洲钢材消费量为4080万吨,同比下降0.7%。预测2025年南美地区钢材需求量将达到4250万吨,同比增长4.2%。
6.非洲:预计2024年非洲钢材消费量为3650万吨,同比增长4.3%。预测2025年非洲钢材需求量为3750万吨,同比增长2.7%。
7.中东:预计2024年中东地区钢材消费量为5790万吨,同比增长1.6%。预测2025年中东地区钢材需求量为5950万吨,同比增长2.8%。
8.大洋洲:预计2024年大洋洲钢材消费量为700万吨,同比增长1.3%。预测2025年大洋洲钢材需求量为720万吨,同比增长2.9%。
二、全球钢材需求总量预测
根据对全球及各地区经济发展与钢材需求量分析,预计2024年全球钢材消费量为17.47亿吨,同比下降1.4%;预测2025年全球钢材需求量为17.58亿吨,同比增长0.6%。
2024年和2025年全球主要地区钢材需求预测见表2。
表2 2024年和2025年全球主要地区钢材需求预测
(来源: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如何正确应对国外钢铁反倾销?
几十年来,世界各国陆续发生了一些针对我国钢铁出口的反倾销,这引起了我国钢铁企业的一些担心。
研究钢铁的国际贸易问题,我们就要先了解一下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世贸组织是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的国际组织。世贸组织的总部在瑞士日内瓦,其成员之间的贸易额占世界的绝大多数,故世贸组织也被称为“经济联合国”。目前加入世贸的国家有166个,大部分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是世贸成员国。我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将严格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按照世贸规则,世界各国加入WTO后,就应该以关税壁垒作为各国管理进口的唯一手段。入世国家的进口关税应该是公开透明的,没有歧视性的,关税之外的任何进口管理手段原则上都不能使用,比如说进口认证、进口检验、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进口的产地限定、进口产品的规格限定等,就是任何入世的国家入世之后非关税壁垒(关税之外的壁垒手段)都不能使用了。有的国家进口前需要对进口产品进行认证,这是不符合世贸规则的。
我国钢铁出口企业也会遇见这样的情况:出口到Y国,客户要求我们需要装船前按照Y国的进口要求进行产品认证或者企业认证,有时要按照Y国的标准进行认证,这是不符合世贸规则的,这是非关税壁垒。
两国之间的进口关税一般是相互对等的,比如说A国对进口B国商品的关税为5%,那么B国对进口A国商品的关税也应该为5%。如果一个国家给另一个国家提供了优惠的进口关税,另一方也应该相应地提供优惠的进口关税。
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关税一般可以高一些,在5%以上,发达国家进口关税一般低一些,在5%以下。进口关税高,就保护了当地生产企业,政府关税收入也会增多,但也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进口国的消费者只能高价买进口货物。世界上有的发达国家进口关税为零,进口关税低对当地的消费者有利,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
关税壁垒的例外处理就是针对某一个国家如果以低于成本销售,将被视为扰乱市场的倾销行为。如果一个国家发现某一个国家的钢铁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出口到自己的国家,将作为扰乱市场的行为,进口国的经销商或者当地的钢铁生产企业就可以到国会或者相关立法机构提出开展反倾销的调查,这种调查应该是公开透明的,以事实为依据,拿出钢铁出口企业低于成本的数据。经过反倾销调查,如果确认确实是低于成本的出口,将视为扰乱市场,就判定为反倾销调查成立,可以开始实施反倾销。一般进口国将惩罚性地针对这个钢铁企业或者这类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一般可以把进口关税调整为20%-200%,这样对低价倾销进行惩罚。
如果国外开展针对我国钢铁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我国钢铁企业应该积极应对,拿出没有低于成本出口的数据和证据来反驳对方。反倾销调查经过听证取证,证明如果没有低于成本出口,反倾销调查会给出公正的结论的,反倾销不成立。
如果某国主观地认为我国钢铁出口的价格过低、大大地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认为是扰乱了当地市场,这实际上是想开始打贸易战。“价格过低”目前没有具体的数值作为评判标准。
反倾销和贸易战是两回事情。低于成本销售进口国可以反倾销,认为是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销售其实是打贸易战。
如果某国的钢铁生产成本为800美元,我们的成本是600美元,如果我们出口到该国的价格在600美元以下将可能引起当地钢铁生产企业提起反倾销调查。如果我们的出口价格(CFR)在700美元左右,虽然我们是正常高于成本、有利润出口,这也导致该国的钢铁生产企业无法正常销售,也有可能引起反倾销调查,也可能当地钢铁企业推动当地政府去和我们打贸易战。
反倾销成立的最终结果是进口国开始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该产品的进口价格暴涨,这是由目的国的消费者买单,当地消费者将以极高的价格采购该商品,进口国政府多了进口关税收入,我国出口到这个国家的数量将会受到一些影响,市场和客户的刚性需求一般不会减少,我们依然可以正常地报CFR USD/MT价,对我们的出口价格影响不太大。
如果我们的钢铁企业是高于成本销售一般不会被反倾销,即使进口国提出了反倾销调查一般也不会成功。反倾销一般适用于CFR价格成交的业务,FOB价格不太好核实。
有的国外钢铁商会的负责人反映:我们的钢铁出口价格目前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在100美元/吨,这就非常容易给喜欢打贸易战的人用反倾销的名义作为借口和我们打贸易战。
我们钢铁企业应该努力:首先不要低于成本来开展钢铁的出口业务,一定要努力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和企业形象来提高出口价格。我们应该努力逐渐接近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出口钢铁产品。如果我们的出口价格高于或者与国际市场价格基本持平,就无需担心反倾销了。
做好钢铁出口最重要的事情:培养德才兼备的外贸团队,培养和重用一批忠诚于企业的出口精英,从制度上鼓励和奖励提高出口价格,制定一个卓越的海外市场的营销模式,为海外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等等。
不要简单地把每年钢铁的出口量作为企业出口的唯一奋斗目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开展钢铁出口业务,避免反倾销、避免贸易战是上策,遇见了反倾销和贸易战我们正确坦然应对。
(来源:《钢铁出口实务指南》主编耿波文章)
泰国针对我国锌铝镁卷发起反倾销调查预警
2025年1月2日,天津市金属材料行业协会接到会员企业反映:有消息说,泰国有可能于2025年1月末公布消息,将对中国产锌铝镁卷发起反倾销调查,将影响到该企业及中国相关生产企业产品到泰国的出口业务。
天津金属协会向市商务局反映了该情况,并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提示相关企业,提前了解反倾销应诉的法律要点,充分做好应诉前的准备,及时关注泰国相关公告,待公告出来后,根据具体产品范围做好积极应对。
天津金属协会也将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在市商务局的指导下,协助企业做好应诉准备。
部分钢材类涉华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汇总
2024.12.20-2025.1.19
2024年12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24/AD27R1号公告称,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12月17日第145号决议,决定将现行15.50%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24日(含)。
2018年9月4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加征15.50%反倾销税。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21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对中国无缝钢管征收15.50%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外直径不超过650毫米(含),横截面为圆形的无缝耐腐蚀不锈钢管。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6633/oa_20122024
2024年1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The 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非合金和合金扁钢制品(Non-Alloy and Alloy Steel Flat Products)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冷轧晶粒取向电工钢(CRGO)、冷轧无取向电工钢(CRNO)卷材和薄板、电镀涂层锌钢、马口铁以及不锈钢。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208、7209、7210、7211、7212、7225和7226。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调查机构发送调查问卷后15天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d12-dgtr@gov.in、ad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 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547.pdf
2024年12月23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41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西班牙语:cables de acero, torón galvanizado y torón para concreto preesforzado)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调整2018年第259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调整如下:设定离岸价(FOB)3.36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与2021年第318号公告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12.10.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17年10月4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绞股绳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1月2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25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征收15%的从价税,有效期为二年。2020年10月21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2月1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318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维持15%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1年12月3日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024年3月5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24年11月1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revision-administrativa-cables-de-acero-toron-2024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12cc8c06-fd8b-40cc-b619-2779c25a6bce/Resolucion-410-del-20-de-diciembre-de-2024.aspx
2024年12月25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马来西亚国内生产企业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不包括镀锡黑钢板和用于汽车及翅片式变压器终端的冷轧钢卷。本案终裁预计于立案之日起180天内作出。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5年1月8日向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索取调查问卷,应不晚于2025年1月23日向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证明材料。
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联系方式:
Director
Trade Practices Section
Ministry of Investment, Trade and Industry (MITI)
地址:Level 9, Menara MITI, No. 7, Jalan Sultan Haji Ahmad Shah 50480 Kuala Lumpur, Malaysia
电话:(603)6208 4632/4637/4640
传真:(603)6211 4429
电子邮箱:alltps@miti.gov.my
网址:https://www.miti.gov.my/index.php/pages/view/8405
2019年3月29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轧钢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26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4.76%-26.38%、日本26.39%、韩国0-3.84%;越南7.70%-20.13%。该措施自2019年12月25日生效,至2024年12月24日终止。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09.15.00.00、7209.16.90.00、7209.17.90.00、7209.18.99.00及7225.50.90.00。
(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INITIATION_OF_ADMINISTRATIVE_(SUNSET)_REVIEW_OF_ANTI-DUMPING_DUTIES_ON_IMPORTS_OF_COLD_ROLLED_COILS_OF_IRON_OR_NON-ALLOY_STEEL,_OF_WIDTH_MORE_THAN_1,300MM.pdf
2024年12月25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41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冷轧钢板(未退火除外)、镀锌钢板及彩涂板(土耳其语:soğuk haddelenmiş yassı çelik (tavlanmamış olanlar hariç), galvaniz kaplanmış yassı çelik ve boyalı yassı çelik)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09.15.00.10.00、7209.15.00.90.00、7209.16.90.10.00、7209.16.90.90.00、7209.17.90.10.00、7209.17.90.90.00、7209.18.91.10.00、7209.18.91.90.00、7209.18.99.10.00、7209.18.99.90.00、7209.25.00.10.00、7209.25.00.90.00、7209.26.90.10.00、7209.26.90.90.00、7209.27.90.10.00、7209.27.90.90.00、7209.28.90.10.00、7209.28.90.90.00、7209.90.20.11.00、7209.90.20.19.00、7209.90.80.21.11、7209.90.80.21.19、7209.90.80.29.11、7209.90.80.29.19、7210.41.00.10.11、7210.41.00.10.19、7210.41.00.90.11、7210.41.00.90.19、7210.49.00.10.11、7210.49.00.10.19、7210.49.00.90.11、7210.49.00.90.19、7210.70.80.10.11、7210.70.80.10.19、7210.70.80.90.11、7210.70.80.90.19、7210.90.80.10.11、7210.90.80.10.19、7210.90.80.90.11、7210.90.80.90.19、7211.23.30.00.11、7211.23.30.00.12、7211.23.30.00.19、7211.23.80.10.11、7211.23.80.10.19、7211.23.80.90.11、7211.23.80.90.13、7211.23.80.90.19、7211.29.00.10.11、7211.29.00.10.12、7211.29.00.21.00、7211.29.00.29.00、7211.29.00.31.00、7211.29.00.39.00、7211.90.20.11.00、7211.90.20.19.00、7211.90.20.21.11、7211.90.20.21.19、7211.90.20.29.11、7211.90.20.29.19、7211.90.80.11.00、7211.90.80.19.00、7211.90.80.21.12、7211.90.80.21.13、7211.90.80.21.19、7211.90.80.29.12、7211.90.80.29.13、7211.90.80.29.19、7212.30.00.11.11、7212.30.00.11.12、7212.30.00.19.11、7212.30.00.19.12、7212.30.00.21.11、7212.30.00.21.12、7212.30.00.29.11、7212.30.00.29.12、7212.40.80.10.11、7212.40.80.10.19、7212.40.80.10.21、7212.40.80.90.11、7212.40.80.90.19、7212.40.80.90.21、7212.50.90.90.18、7212.50.90.90.20、7225.50.80.00.11、7225.50.80.00.12、7225.92.00.00.10、7225.92.00.00.90、7225.99.00.00.10、7225.99.00.00.90、7226.92.00.00.11、7226.92.00.00.12、7226.99.30.00.11、7226.99.30.00.19、7226.99.70.00.11、7226.99.70.00.19。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Ticaret Bakanlığı
İthalat Genel Müdürlüğ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ğ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2/20241225-15.htm
2024年12月27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5日签署的第3565/QD-BCT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宽度小于1600毫米、厚度为0.108毫米~2.55毫米的冷轧碳钢板卷【越南语:đối với một số sản phẩm thép các-bon cán nguội (ép nguội)】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91、7209.18.99、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7209.28.90、7209.90.90、7211.23.20、7211.23.30、7211.23.90、7211.29.20、7211.29.30、7211.29.90和7225.50.9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
Chị Bùi Thị Yến Minh(倾销和补贴部,邮箱:minhbty@moit.gov.vn)
Chị Vũ Diệu Linh(产业损害部,邮箱:linhvd@moit.gov.vn
2019年9月3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宽度小于1600毫米、厚度为0.108毫米~2.55毫米的冷轧碳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4.43%~25.2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a22d58f4-342c-41fd-96a1-b329bcec13c3
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203565%20ngay%2025_12_24%20tien%20hanh%20dieu%20tra%20ER01_AD08.pdf
2024年12月19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参考英语:Certain iron steel pipes and tube)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是否由中国友发集团(Youfa Group)生产的涉案产品经天津市天应泰钢管有限公司(Tianjin Tianyingtai Steel Pipe Co., Ltd.)出口至泰国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7305.11.00.000、7305.12.10.000、7305.12.90.000、7305.19.10.000、7305.19.90.000、7305.20.00.000、7305.31.90.000、7305.39.10.000、7305.39.90.000、7305.90.00.000、7306.19.10.000、7306.19.20.000、7306.19.90.000、7306.29.00.000、7306.30.11.000、7306.30.19.000、7306.30.21.000、7306.30.29.000、7306.30.30.000、7306.30.41.000、7306.30.49.000、7306.30.91.001、7306.30.91.002、7306.30.91.003、7306.30.91.004、7306.30.91.005、7306.30.91.009、7306.30.91.011、7306.30.91.012、7306.30.91.013、7306.30.91.014、7306.30.91.015、7306.30.91.019、7306.30.91.021、7306.30.91.022、7306.30.91.023、7306.30.91.024、7306.30.91.025、7306.30.91.029、7306.30.91.031、7306.30.91.032、7306.30.91.033、7306.30.91.034、7306.30.91.035、7306.30.91.039、7306.30.91.041、7306.30.91.042、7306.30.91.043、7306.30.91.044、7306.30.91.045、7306.30.91.049、7306.30.91.051、7306.30.91.052、7306.30.91.053、7306.30.91.054、7306.30.91.055、7306.30.91.059、7306.30.91.061、7306.30.91.062、7306.30.91.063、7306.30.91.064、7306.30.91.065、7306.30.91.069、7306.30.91.090、7306.30.92.000、7306.30.99.001、7306.30.99.002、7306.30.99.003、7306.30.99.004、7306.30.99.005、7306.30.99.009、7306.30.99.011、7306.30.99.012、7306.30.99.013、7306.30.99.014、7306.30.99.015、7306.30.99.019、7306.30.99.021、7306.30.99.022、7306.30.99.023、7306.30.99.024、7306.30.99.025、7306.30.99.029、7306.30.99.031、7306.30.99.032、7306.30.99.033、7306.30.99.034、7306.30.99.035、7306.30.99.039、7306.30.99.041、7306.30.99.042、7306.30.99.043、7306.30.99.044、7306.30.99.045、7306.30.99.049、7306.30.99.051、7306.30.99.052、7306.30.99.053、7306.30.99.054、7306.30.99.055、7306.30.99.059、7306.30.99.090、7306.50.11.000、7306.50.19.000、7306.50.91.000、7306.50.99.000、7306.61.10.011、7306.61.10.012、7306.61.10.013、7306.61.10.014、7306.61.10.015、7306.61.10.016、7306.61.10.090、7306.61.90.001、7306.61.90.002、7306.61.90.003、7306.61.90.004、7306.61.90.005、7306.61.90.009、7306.61.90.011、7306.61.90.012、7306.61.90.013、7306.61.90.014、7306.61.90.015、7306.61.90.019、7306.61.90.021、7306.61.90.022、7306.61.90.023、7306.61.90.024、7306.61.90.025、7306.61.90.029、7306.61.90.031、7306.61.90.032、7306.61.90.033、7306.61.90.034、7306.61.90.035、7306.61.90.039、7306.61.90.041、7306.61.90.042、7306.61.90.043、7306.61.90.044、7306.61.90.045、7306.61.90.049、7306.61.90.051、7306.61.90.052、7306.61.90.053、7306.61.90.054、7306.61.90.055、7306.61.90.059、7306.61.90.061、7306.61.90.062、7306.61.90.063、7306.61.90.064、7306.61.90.065、7306.61.90.069、7306.61.90.071、7306.61.90.072、7306.61.90.073、7306.61.90.074、7306.61.90.075、7306.61.90.079、7306.61.90.081、7306.61.90.082、7306.61.90.083、7306.61.90.084、7306.61.90.085、7306.61.90.089、7306.61.90.200、7306.61.90.090、7306.69.10.001、7306.69.10.090、7306.69.90.001、7306.69.90.090、7306.90.11.000、7306.90.19.000、7306.90.91.000、7306.90.94.000、7306.90.95.000、7306.90.96.000、7306.90.97.000、7306.90.99.000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领调查问卷参与调查,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6年1月19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7月19日,泰国决定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基于CIF价分别征收3.22%~66.01%和3.49%~53.88%的反倾销税。
2022年7月19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特种铁管和钢管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7月19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3975.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C1002
2023年12月19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参考英语:Certain Hot Dip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Zinc Alloys of Cold Rolled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0-22.55%、中国大陆0-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29年12月19日终止。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6111011、72106111012、72106111013、72106111021、72106111022、72106111023、72106111031、72106111032、72106111033、72106111041、72106111042、72106111043、72106111090、72106191011、72106191012、72106191013、7210619109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1年7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月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3年12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3964.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2
2024年12月27 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应南非企业ArcelorMittal South Aric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具体产品如下:宽度为600mm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用铝锌合金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zinc alloys,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0.61.20和7210.61.30;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锌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other 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otherwise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25.92.25和7225.92.35。本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2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案评述意见以及听证会申请。
南非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The DTI Campus
77 Meintjies Street, Sunnyside Pretoria, South Africa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2024年12月31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103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非合金铁或钢热轧板卷(印尼语:CANAI LANTAIAN DARI BESI ATAU BAJA BUKAN PADUAN)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维持0和20%不变(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5年1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1月14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ex7208.90.10、ex7208.90.20及ex7208.90.90。
2006年6月28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2月28日,印尼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4月4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1月27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69/PMK.011/2013号公告,决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0和20%。2017年12月21日,印尼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4月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5/PMK.010/201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维持0和20%反倾销税不变。2023年2月6日,印度尼西亚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月19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附表:印度尼西亚对涉华热轧板卷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序号 |
涉案国家/地区 |
出口商/生产商 |
出口商/生产商(参考译名) |
反倾销税(%) |
1 |
中国大陆 |
Wuhan Iron & Steel (Group) Co. |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 |
0 |
Angang Steel Company Ltd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0 | ||
Perusahaan lainnya |
其他 |
20 | ||
2 |
印度 |
Essar Steel Ltd. |
|
12.95 |
JSW Steel Ltd. |
|
20 | ||
Perusahaan lainnya |
其他 |
20 | ||
3 |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白俄罗斯 |
Novolipetsk Steel |
|
8.96 |
Magnitogorsk Iron & Steel Works |
|
20 | ||
JSC Severstal |
|
5.58 | ||
Perusahaan lainnya |
其他 |
20 | ||
4 |
中国台湾地区 |
Chung Hung Steel Corporation |
|
4.24 |
China Steel Corporation |
|
0 | ||
Shang Shing Steel Industrial |
|
4.70 | ||
Perusahaan lainnya |
其他 |
20 | ||
5 |
泰国 |
Sahaviriya Steel Industries Public Co. Ltd. |
|
11.23 |
Nakorntai Strip Mill Public Co. Ltd. |
|
12.78 | ||
G Steel Ltd. |
|
7.52 | ||
Perusahaan lainnya |
其他 |
20 |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dok/pmk-103-tahun-2024
https://jdih.kemenkeu.go.id/api/download/9745cbda-dc5c-4604-9cfd-63a080a59339/2024pmkeuangan103.pdf
2025年1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鉴于对进口涉案产品的保障措施(包括临时保障措施)已经实施十年,摩洛哥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法语:Tôles laminées à froid et tôles plaquées ou revêtues)实施保障措施。冷轧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09(不包括7209.16.00.20、7209.17.00.20、7209.18.00.20、7209.26.00.20、7209.27.00.20及7209.28.00.20)、7211(不包括7211.13、7211.14、7211.19、7211.23.00.10、7211.23.00.40、7211.29.00.20及7211.29.00.50)、7225.50.10.00、7225.50.90.00、7226(不包括7226.11.00和7226.19.00);镀膜或涂层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10(不包括7210.11、7210.12、7210.30.00、7210.50、7210.90.21.00、7210.90.22.00、7210.90.23.00及7210.90.29.91)、7212(不包括7212.10、7212.20.00、7212.40.20.00、7212.40.39.10、7212.50.20.00、7212.50.63.00及7212.50.64.00)、7225(不包括7225.11.00、7225.19.00、7225.30、7225.40及7225.91)、7226(不包括7226.20.00.11、7226.20.00.21、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00及7226.99.10.00)。
2014年6月11日,摩洛哥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进行保障措施调查。2015年8月29日,摩洛哥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此后,摩洛哥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和2021年12月15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10MAR4S5.pdf&Open=True
2025年1月13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 (electrolytic tinplate or tinp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Steel Co.. Ltd.)为2.52%、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H Zhongyue (Qinhuangdao)Tinplate Industrial Co., Ltd.)为12.61%、粤海中粤(中山)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H Zhongyue (Zhongshan)Tinplate Industry Co., Ltd.)为12.61%、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Hesteel Group Hengshui Strip Processing Co., Ltd.)为18.18%、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为16.3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8.18%,印度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7.8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Nippon Steel Corporation以及日本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6.80%,韩国生产商/出口商KG Dongbu Steel Co., Ltd.为28.66%、韩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5.43%。该措施自2025年1月11日起生效。本案终裁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5月10日作出。
2024年8月15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生产企业Perusahaan Sadur Timah Malaysia (Perstima) Berhad于2024年7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10.11.90 00和7210.12.90 00。
(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Media_Release_Tinplate_Preliminary_Determination_(PD).pdf
2025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和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WISCO-Nippon Steel Tinplate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4.1%、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47.1%、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临时反倾销税为25.3%、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65.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10 11 00、7210 12、ex 7210 70、7210 90 40、ex 7210 90 80、7212 10和ex 7212 40(TARIC编码为7210701015、7210708020、7210708092、7210908020、7212402010、7212408012、7212408030、7212408080和721240808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81
2025年1月1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越南语:sản phẩm cáp thép dự ứng lực được)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企业征收9.79%~28%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其中,中国涉案企业税率为10.48%~28%。本案涉及越南税号7312.10.91和7312.10.99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3年7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附表:越南对涉华预应力钢绞线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序号 |
生产商/出口商英文名(参考中文名) |
关联贸易商英文名(参考中文名) |
反倾销税 |
马来西亚 | |||
1 |
Kiswire Sdn. Bhd. |
|
9.79% |
2 |
Southern PC Steel Sdn Bhd |
|
10.99% |
3 |
马来西亚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12.06% | |
泰国 | |||
4 |
Thai Wire Products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
11% |
5 |
The Siam Industrial Wire Co., Ltd. |
|
11% |
6 |
泰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11% | |
中国 | |||
7 |
Tianjin Dalu Steel Strand For Prestressed Co., Ltd.(天津达陆钢绞线有限公司) |
Tianjin Dalu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
28% |
8 |
Guangxi Free Trade Zone Baochang Lianda New Material Co., Ltd.(广西自贸区宝畅联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28% |
Henan Hengxing PC Steel Product Co., Ltd.(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 | |||
9 |
Jiangyin Hongyu Steel Products Co., Ltd.(江阴泓宇钢制品有限公司) |
Fasten Group Imp.& Exp. Co., Ltd(法尔胜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28% |
Jiangyin Fasten Steel Products Co., Ltd.(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
10 |
Shandong Jingwei Steel Cord Co., Ltd.(山东经纬钢帘线科技有限公司) |
Yogiant International Limited(裕景泰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 |
18.74% |
11 |
Silvery Dragon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 Ltd. Tianjin(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Silvery Dragon Group Technology and Trading Co., Ltd. Tianjin(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 |
28% |
Hejian Baozelong Metal Materials Co., Ltd.(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
Tianjin Yinlong Prestressed Materials Co., Ltd. Hejian Branch(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间分公司) | |||
Xinjiang Yinlong Prestressed Material Co., Ltd.(新疆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 | |||
12 |
Boxing Victory Metal Materials Co., Ltd. |
Guangdong Longtime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
10.48% |
13 |
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 |
28% |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etail&do=detail&category_id=91b07cf1-3658-4f39-b688-73b9e8ff8a05&id=ed206ba7-e5e2-4f62-bdac-1c54bf80a846
http://pvtm.gov.vn/data/00195410-a87c-4a80-989d-83a83a4e020d/userfiles/files/QD%20143_ap%20thue%20chinh%20thuc%20AD17.pdf
2025年1月1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09-2024/CDB-INDECOPI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Corporación Aceros Arequipa S.A., Tubos y Perfiles Metálicos S.A.和Preco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钢结构的热轧碳钢管(西班牙语:tubos de acero al carbono laminado en caliente (LAC)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la elaboración de estructuras de acer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1.3毫米~12毫米、长度介于5.8米~12米的圆形、方形和矩形热轧碳钢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6月。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7306.30.10.00、7306.30.99.00、7306.61.00.00、7306.69.00.00和7306.9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陆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分机3001)
邮件:dumping@indecopi.gob.pe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61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