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天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协会
天津市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
(2025年第6期)
主要内容
3、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CCC认证模式有调整
11、津巴布韦将于2027年禁止锂精矿出口
韩国发布电池循环利用计划,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趋严
一、主要内容
近日,韩国环境部发布《电池循环利用计划》,旨在应对电动汽车普及和可再生能源转型带来的大量废旧电池问题。
该计划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
(一)创建电池循环利用市场
计划2027年实施可再生原料认证制度,对废电池或工业废料中回收的镍、锂等金属进行认证,确认其在新电池中的使用比例,并为国内公司提供认证咨询;
设定国产或进口电池的可再生原料使用目标,具体实施时间和目标将结合国际规制和产能调整;
设定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激励制度,为使用可再生原料电池的企业减免回收义务量;
拓展再利用产品市场,将废旧电池再利用产品纳入环境标志认证和公共采购创新产品目录,推进电动农机、公共设施储能系统(ESS)等示范项目。
(二)可回收资源供需稳定化
2026年起,EPR将覆盖全部电子电气产品,提高废电池回收率;
开发符合国际标准的环保回收技术,将现有6个可回收资源储存设施出租给企业作为回收原料仓库,以支持国内回收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放宽监管措施,允许正极材料废料等作为循环资源,按电池类型细分回收标准,扩大废弃物豁免范围;将铜废料、正极活性材料废料的保管期限延长至180天,保障原料稳定供应。
(三)鼓励技术创新与竞争
开发关键电池原材料的高纯度回收、电池材料的高附加值回收等多项创新技术;
对电池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如废电解液、石墨残渣等)制定回收计划;
实施盐类废水排放认证制度,提供企业定制化技术咨询,联合海洋部门开展环境监测;
2025年下半年建成“电池资源循环集群”,提供验证、分析、认证等一站式服务;
强制要求电动汽车电池使用后进行性能评估,并在2025年内设立电池自动评估中心,将单台电池检测时间从1-2天/台缩短至150台/天,成本从约200万韩元/台降至约50万韩元/台。
(四)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2027年前制定电池环保设计标准,推动易回收的材料和结构改进;
补充现有的运输和储存标准,完善火灾应对指南,开发超低温冷却运输和储存技术,防止废电池爆炸;
到2026年建立磷酸铁锂电池(LFP)回收技术的专用验证中心,通过回收经济评估来研究制定最佳管理措施,如考虑为配备LFP的电动汽车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
细化废电池分类体系,低风险电池可归类为一般废弃物,并在2027年内建成电池制造-使用-回收全流程信息管理系统。
二、相关背景
2025年2月14日,韩国国土交通部修订《机动车及其零部件性能与标准规则》,涉及电动汽车一次充电后可行驶里程标示误差的界定,并将用于电动汽车和电动两轮车的动力电池纳入强制性零部件认证范围,于2025年5月30日开始实施。
三、中国企业应关注的重点
电池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重点关注此信息,如涉韩国出口或拟拓展韩国市场,应提前适配韩国及国际标准,在研发环节设计易回收、高附加值的电池产品,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注重原料可再生性与供应可追溯性,在制造环节增加可再生原料使用与革新绿色制造工艺,在使用环节实时监控电池性能状态,在回收环节增设便捷回收点和废旧电池梯次利用。
来源:北京市贸促会
中国车企注意!玻利维亚规范新能源汽车进口
5月22日报道,玻政府宣布调整汽车进口政策,打击技术标准不合格的“微混合动力”车辆,并扩大对可使用生物燃料汽车车型(FlexFuel)的进口激励。玻财政部长蒙特内格罗表示,部分进口商以配有小型电力启动装置的汽油车冒充混合动力,已查明至少259辆。玻修改第5142号最高法令,对此类车辆征收10%关税、5%消费税(旧车)和15%消费税(使用超过一年)。相较之下,真正具备电动自主性的自充式混动汽车将继续享有减税优惠;FlexFuel车辆消费税从5%降至3%,关税从10%降至5%。新规即日起生效,旨在推动能源转型、减少燃油补贴压力并支持本国乙醇产业。
来源:驻多民族玻利维亚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CCC认证模式有调整
根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发布的通知,自2025年5月6日起,移动电源(0914)和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0915)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实施程序发生重要调整。以下是关键要点及企业需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认证模式调整:
自2025年5月6日起,0914和0915类产品的认证模式统一调整为:“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检查 + 获证后监督”
(1)型式试验:通过生产现场抽样进行测试(原模式为企业送样)。(2)初始工厂检查:确保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符合要求。
(3)获证后监督:认证通过后,定期检查产品一致性及工厂质量体系。
二、型式试验抽样方式调整:
自2025年5月6日起,型式试验样品将从生产现场随机抽取,而非由企业自行送样。
企业需确保生产现场备有符合要求的样品,数量需满足型式试验方案要求。
(1)样品一致性要求:实际量产产品必须与最终通过型式试验的样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认证失败或证书撤销。(2)企业配合要求生产现场准备:企业需提前规划生产计划,确保实验室抽样时能提供合格样品。记录留存:企业需完整保存抽样记录(包括抽样单、抽样视频等),并归档备查。与实验室沟通:主动配合实验室抽样工作,明确抽样流程和时间节点。
来源:MORLAB摩尔实验室
美国就对我活性负极材料双反调查作出反补贴初裁
美国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负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湖州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uzhou Kaiji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rp.,Ltd.)和Shanghai Shaosheng Knitted Sweat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712.03%,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Panasonic Global Procurement China Co.,Ltd.)/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Panasonic Corporation of China)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均为6.55%。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9月29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504.10.5000和3801.10.5000项下产品。
2024年12月18日,美国行业协会the American Active Anode Material Producers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负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月3日,我会召开此案应诉协调会,6家对美主要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美国商务部分别抽取贝特瑞、宁德时代进行反倾销调查,抽取湖州凯金、Shanghai Shaosheng、松下电器进行反补贴调查。
来源: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当地时间 6 月 9 日下午,美国海关发布了钢铁和钢铁衍生制品,铝和铝衍生制品的关税清单税号,加征 50% 关税。
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美东夏令时00:01起生效。
覆盖范围:包括基础钢铝产品和衍生钢铝制品两大类。
钢铁、铝制品及其衍生品,统一适用50%的税率(英国25%)。税收计算方法: 对于含有钢铁或铝成分的衍生品,需根据商品中钢铁/铝的价值占比来拆分计算关税。仅对钢铁/铝部分的价值按对应的税率征税,非相关部分价值不征税。如果无法明确占比,则按总值征税。
以下为具体清单,分为钢铁产品清单和铝产品清单:
钢铁产品清单
(一)基础钢铁产品(非衍生品)
9903.81.87 / 9903.81.94 (UK)
涵盖 5 大类钢铁产品(除衍生品外):
1.平板轧材(HTS 7208-7212, 7225-7226)
2.棒材、型材、线材、钢轨等(HTS 7213-7217, 7227-7229, 7301.10, 7302.10/40/90)
3.管材(HTS 7304-7306)
4.钢锭及半成品(HTS 7206-7207, 7224)
5.不锈钢制品(HTS 7218-7223)
9903.81.88 / 9903.81.95 (UK)
同上,但豁免在2025年6月4日前以"特权外国身份"进入美国外贸保税区(FTZ) 的货物。
(二)衍生钢铁制品
现有衍生品(9903.81.89 / 9903.81.96 (UK))
包括 4 类特定产品:
1.螺纹射钉(7317.00.30)
2.特定结构钉/扣(仅限统计编码7317.00.5503, 7317.00.5505,7317.00.5507,7317.00.5560, 7317.00.5580 or 7317.00.6560)
3.汽车保险杠冲压件(8708.10.30)
4.农用拖拉机车身冲压件(8708.29.21)
�� 新增衍生品(分两类)
9903.81.90 / 9903.81.97 (UK):
第73章产品(如管件、链条、阀门等),清单涵盖超150个HTS编码(7301.20.10 7301.20.50 7302.30.00 7307.21.10 7307.21.50 7307.22.10 7307.22.50 7307.23.00 7307.29.00 7307.91.10 7307.91.30 7307.91.50 7307.92.30 7307.92.90 7307.93.30 7307.93.60 7307.93.90 7307.99.10 7307.99.30 7307.99.50 7308.10.00 7308.20.00 7308.30.10 7308.30.50 7308.40.00 7308.90.30 7308.90.60 7308.90.70 7308.90.95 7309.00.00 7310.10.00 7310.21.00 7310.29.00 7311.00.00 7312.10.05 7312.10.10 7312.10.20 7312.10.30 7312.10.50 7312.10.60 7312.10.70 7312.10.80 7312.10.90 7312.90.00 7313.00.00 7314.12.10 7314.12.20 7314.12.30 7314.12.60 7314.12.90 7314.14.10 7314.14.20 7314.14.30 7314.14.60 7314.14.90 7314.19.01 7314.20.00 7314.31.10 7314.31.50 7314.39.00 7314.41.00 7314.42.00 7314.49.30 7314.49.60 7314.50.00 7315.11.00 7315.12.00 7315.19.00 7315.20.10 7315.20.50 7315.81.00 7315.82.10 7315.82.30 7315.82.50 7315.82.70 7315.89.10 7315.89.30 7315.89.50 7315.90.00 7316.00.00 7317.00.10 7317.00.20 7317.00.55 7317.00.65 7317.00.75 7318.11.00 7318.12.00 7318.13.00 7318.14.10 7318.14.50 7318.15.20 7318.15.40 7318.15.50 7318.15.60 7318.15.80 7318.16.00 7318.19.00 7318.21.00 7318.22.00 7318.23.00 7318.24.00 7318.29.00 7319.40.20 7319.40.30 7319.40.50 7319.90.10 7319.90.90 7320.10.30 7320.10.60 7320.10.90 7320.20.10 7320.20.50 7320.90.10 7320.90.50 7321.11.10 7321.11.30 7321.11.60 7321.12.00 7321.19.00 7321.81.10 7321.81.50 7321.82.10 7321.82.50 7321.89.00 7321.90.10 7321.90.20 7321.90.40 7321.90.50 7321.90.60 7322.19.00 7322.90.00 7323.10.00 7323.93.00 7323.94.00 7323.99.10 7323.99.30 7323.99.50 7323.99.70 7323.99.90 7324.10.00 7324.29.00 7324.90.00 7325.91.00 7325.99.10 7325.99.50 7326.11.00 7326.19.00 7326.20.00 7326.90.10 7326.90.25 7326.90.35 7326.90.45 7326.90.60 7326.90.86 7317.00.5501 7317.00.5502 7317.00.5508 7317.00.5511 7317.00.5518 7317.00.5519 7317.00.5520 7317.00.5530 7317.00.5540 7317.00.5550 7317.00.5570 7317.00.5590 7317.00.6530)
9903.81.91 / 9903.81.98 (UK):
非第73章产品(如农机零件、灯具等),清单含12个编码(8431.31.00 8431.42.00 8431.49.10 8431.49.90 8432.10.00 8432.90.00 8547.90.00 9403.20.00 9405.99.20 9405.99.40 9406.20.00 9406.90.01)。
特殊豁免条款(9903.81.92)
美国原产钢海外加工品:若钢材在美国熔铸,后在他国加工成衍生品(属上述新增衍生品范围),可豁免232关税。
保税区衍生品过渡条款(9903.81.93 / 9903.81.99 (UK))
在2025年6月4日前以"特权外国身份"进入FTZ的现有及新增衍生品(第73章),可按旧规则处理。
关键细节:
�� 排除项注意
型材(HTS 7216)中明确排除 7216.61.00、7216.69.00、7216.91.00(如特定U型钢)。
钉类产品严格限定统计编码(如7317.00.55仅限6个编码需征税)。
�� 衍生品定义
指由钢铁制成的终端制品(如汽车零件、机械部件),而非初级钢材。
铝产品清单
(一)基础铝产品(非衍生品)
大类初级铝产品:
9903.85.02 / 9903.85.12(UK)
1.未锻轧铝(7601)
2.棒材/型材(7604)
3.线材(7605)
4.板/片/带(7606)
5.箔材(7607)
6.管件(7608-7609)
7.铸锻件(7616.99.51)
(二)衍生铝制品
现有衍生品(9903.85.04 / 9903.85.13(UK))
6 类特定产品:
(A)-(D) 不同结构的铝缆/绞线(7614项下)
(E) 汽车铝保险杠(8708.10.30)
(F) 农用拖拉机铝车身(8708.29.21)
新增衍生品
9903.85.07 / 9903.85.14(UK):
第76章产品(如铝容器、盖子等),含19个编码(7610.10.00 7610.90.00 7612.90.10 7615.10.2015 7615.10.2025 7615.10.3015 7615.10.3025 7615.10.5020 7615.10.5040 7615.10.7125 7615.10.7130 7615.10.7155 7615.10.7180 7615.10.9100 7615.20.0000 7616.10.9090 7616.99.1000 7616.99.5130 7616.99.5140 7616.99.5190)。
9903.85.08 / 9903.85.15(UK):
非第76章产品(如机械零件、家具等),涉及83-96章,覆盖超100个编码(6603.90.8100 8302.10.3000 8302.10.6030 8302.10.6060 8302.10.6090 8302.20.0000 8302.30.3010 8302.30.3060 8302.41.3000 8302.41.6015 8302.41.6045 8302.41.6050 8302.41.6080 8302.42.3010 8302.42.3015 8302.42.3065 8302.49.6035 8302.49.6045 8302.49.6055 8302.49.6085 8302.50.0000 8302.60.3000 8302.60.9000 8305.10.0050 8306.30.0000 8414.59.6590 8415.90.8025 8415.90.8045 8415.90.8085 8418.99.8005 8418.99.8050 8418.99.8060 8419.50.5000 8419.90.1000 8422.90.0640 8424.90.9080 8473.30.2000 8473.30.5100 8479.89.9599 8479.90.8500 8479.90.9596 8481.90.9060 8481.90.9085 8486.90.0000 8487.90.0080 8503.00.9520 8508.70.0000 8513.90.2000 8515.90.2000 8516.90.5000 8516.90.8050 8517.71.0000 8517.79.0000 8529.90.7300 8529.90.9760 8536.90.8585 8538.10.0000 8541.90.0000 8543.90.8885 8547.90.0020 8547.90.0030 8547.90.0040 8708.10.3050 8708.10.60 8708.29.5160 8708.80.6590 8708.99.6890 8716.80.5010 8807.30.0060 9013.90.8000 9031.90.9195 9401.99.9081 9403.10.00 9403.20.00 9403.99.1040 9403.99.9010 9403.99.9015 9403.99.9020 9403.99.9040 9403.99.9045 9405.99.4020 9506.11.4080 9506.51.4000 9506.51.6000 9506.59.4040 9506.70.2090 9506.91.0010 9506.91.0020 9506.91.0030 9506.99.0510 9506.99.0520 9506.99.0530 9506.99.1500 9506.99.2000 9506.99.2580 9506.99.2800 9506.99.5500 9506.99.6080 9507.30.2000 9507.30.4000 9507.30.6000 9507.30.8000 9507.90.6000 9603.90.8050 2203.00.0060 2203.00.0090)。
特殊豁免条款(9903.85.09)
美国原产铝海外加工品:铝在美国熔铸后,在他国加工成衍生品(属上述新增清单范围),可豁免232关税。
俄罗斯相关禁令(关键新增!)
基础铝禁令(9903.85.67/.69)
禁止以下俄罗斯关联产品:
1.俄罗斯原产铝
2.含俄罗斯熔铸铝成分的铝材
3.在俄罗斯铸造的铝制品
覆盖所有基础铝产品(同9903.85.02的7大类)。
衍生铝制品禁令(9903.85.68/.70)
禁止含俄罗斯因素的现有+新增衍生品(即9903.85.04/07/08清单全部产品)。
来源:贸易夜航
近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了《版权视角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研究》报告。
报告由EUIPO委托都灵大学法学院和都灵理工大学Nexa互联网与社会中心完成,旨在从技术、法律和经济角度阐明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系统开发中涉及到的版权问题。
报告讨论了欧盟涉及GenAI和版权的法律框架、GenAI输入及输出时遇到的版权问题及处理方式、已有的版权许可方式等,主要从技术性和非技术性两个方面、从版权所有人和GenAI开发者两个角度,全面地分析了目前已有的和未来可以进一步加强的措施,以实现对版权所有人进行有效保护的同时,能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以下内容值得国内从事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企业家高度关注。
一、报告特别提示欧盟相关法案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重点条款
欧盟于2019年发布的《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CDSM)中,规定了文本和数据挖掘(TDM)的两种例外情形:允许科研机构(见CDSM第3条“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文本和数据挖掘”)和商业主体(见CDSM第4条“文本和数据挖掘的例外或限制”)对合法获取的内容进行文本和数据挖掘,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同时,在第4条中也规定了权利人可以以适当方式明确保留对上述作品或其他内容的使用(opt-out),例如针对网上公开提供的内容采取机器可读的方式声明权利保留。该指令的解释和适用可能在权利人的策略选择中发挥重要作用,进而影响GenAI开发者对数据的获取流程及难度。
此外,2024年发布的《人工智能法案》中,要求通用人工智能(GPAI)模型提供商需公开训练数据摘要,确保训练数据合规,并要求部署者须使生成内容可被机器检测等。在该法案的规定下,非欧盟企业若向欧盟市场提供GenAI服务,无论训练数据来源地在哪里,亦需遵守上述规则。
二、报告强调政府等公共机构在促进人工智能发展方面应当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报告在详细分析了GenAI领域现有的技术及非技术的手段之后,对政府等公共机构提出了一些强化协调的建议。
例如,非技术的手段包括:开展教育活动,提升权利持有人、开发者及公众对GenAI领域版权问题的认知;监测 GenAI 市场的关键技术进展(如检索增强生成技术RAG、模型“遗忘”技术)和商业实践(如直接许可协议、数据中介平台的兴起),为政策制定提供实时分析;搭建跨部门对话平台,协调权利持有人、AI企业、学术机构等主体的诉求,推动版权合规框架的共识;以及建立公开数据库,梳理并记录用于解决GenAI输入(数据训练)和输出(内容生成)版权问题的各类法律与技术措施等。
技术类的支持包括:开发标准化元数据模板或开源工具,帮助中小权利持有人便捷配置TDM权利保留声明,或提升生成内容检测工具的兼容性;推动不同技术措施的互认标准,例如确保“基于位置的元数据标记”与“基于资产的数字指纹”在跨平台数据流转中保持一致性,降低技术碎片化风险;建立国家级生成内容检测认证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侵权筛查服务,或开发版权许可智能合约平台,自动化管理数据使用权限与报酬分配等。
欧盟在数据安全、数据保护和应用、人工智能等多个新型领域的立法无疑是超前的,建立了全球公认的最为严格的规则体系。欧盟在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的立法实践,必然会对全球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带来深远的影响,其在规则制定方面的影响在现阶段甚至会超过美国和中国。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无论将来商业触角是否延伸至欧盟,其欧盟对于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的立法动态、司法动态,值得高度关注,这不仅仅可以有效避免欧盟商业活动合规风险,避免高额罚款,甚至禁入,还可以协助企业预判中国、美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对于数据、人工智能等法律规则建立、完善的基本路径,提前预见风险,提前做好布局,有效降低合规成本,在全球GenAI竞争中占据主动。
信息来源:北京贸促会
缅甸计划与财政部6月6日发布39/2025号通知,依据《海关关税法》第3条第(D)款,为支持经济复苏和微、小、中型企业发展。以半散件组装方式和全散件组装方式在缅甸国内组装的燃油车进口可享受关税减免。
根据《2022年缅甸海关关税表》,此前排量在2000CC以下的个人乘用车,半散件组装车辆关税为7.5%,全散件组装车辆关税为5%。调整后的关税为:半散件组装车辆为5%,全散件组装车辆为3%。对于排量在2001CC以上的个人乘用车,关税从半散件组装车辆的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的5%,分别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为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为3%。个人三轮车的关税从半散件组装车辆的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的5%,分别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为3%和全散件组装车辆为1.5%。
此外,卡车及车身、建筑用车、商用三轮车和客车的汽车零部件,此前关税为半散件组装车辆7.5%和全散件组装车辆5%,现分别调整为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均为3%。摩托车的关税也从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3%,降至半散件组装车辆和全散件组装车辆均为1.5%。
该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5月31日结束。
来源:驻缅甸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当地时间2025年6月1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发布《进口调整抵扣额度申请程序公告》,依据总统公告第10925号(2025年4月29日),建立汽车制造商申请“进口调整抵扣额度”的操作程序,以鼓励美国境内汽车总装并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
●抵扣结构与期限(与原先公告一致):
●对于2025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30日间总装的汽车:可申请抵扣额度为MSRP总值的 3.75%;
●对于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间总装的汽车:抵扣额度为 2.5%。
●抵扣额度可无限期结转使用,直至额度耗尽;但2027年4月30日之后总装的汽车将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使用限制:
●抵扣额度仅限经批准的进口商使用;
●仅可用于抵扣第10908号公告下的汽车零部件关税;
●不可转让、买卖或超过实际应缴关税。
来源: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