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中国跨境电商在欧洲市场“掘金”,欧盟海关也开始面临电商指数级增长所带来的运营压力。因此,今年2月22日,欧盟内部市场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欧盟海关法改革的立场草案,这是自1968年以来欧盟最大规模的海关改革。该草案或将在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进行投票,预计下个月举行,还将在6月6日至9日欧洲选举后由新议会跟进。
根据官方解释,这个草案旨在“缓解海关当局因电子商务的指数级增长以及欧盟近年来实施的许多新产品标准、禁令、义务和制裁而承受的巨大压力。”
根据各类公开信息来看,改革可能会集中在“税”“合规”等方面。
目前,欧盟海关每年征收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 VAT ) 约有800亿欧元。然而欧盟的稿件中提到,有65%的电子商务出货被故意低估,这将导致巨大的收入损失。
欧盟认为,由于存在价值150欧元以下的商品免关税政策,电子商务领域很容易出现为了避税而弄虚作假的情况。而且这不仅是影响欧盟税收,还影响欧盟中小企业,他们在价格上不能“卷”过外来者。
若取消价值低于150欧元商品的关税免征政策,将对跨境电商产生明显的影响。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副会长朱秋沅长年跟踪欧盟海关法和跨境电商税制改革问题。他分析,本次《欧盟共同海关税则条例》修改提案对远程销售专门设计了有别于一般贸易进出口的关税税制,即增加了一套五档税率的简化税制,将远程销售的进口关税按照HS税则的章节简化划分为0%、5%、8%、12%和17%五档。虽然在简化税制下部分种类的商品关税率与一般进口接近,但也有不少商品的税率变动较大。
例如,HS税则号列第42章货品,包括皮革制品、旅行用品、手提包等商品,是中国经常出口的传统产品。本来100欧元的皮包属于150欧元以下的低值货物,属于可以免予征收关税的范围。但改革生效后,按照提案的《远程销售的简化税率表》,整个第42章的关税都提高为12%。跨境电商下的皮革面手提包(420221 00)不仅不能免征关税免税,还不能适用欧盟现行3%的一般进口关税率,而是需要适用12%的关税率。那么关税负担又增加了9个百分点。
朱秋沅指出,本次修改中,跨境电商平台会受到重大影响。在2021年的增值税改革中,欧盟的跨境电商平台在增值税方面被“视为供应商”。这次对《欧盟海关法典》修改则引入了“视同进口人”的概念,给欧盟的跨境电商平台进一步增加了关税和通关方面的义务。这些平台视为在欧盟境内自己收到并供应了这些货物,将被视作进口商家,而非仅仅是中介。
此外,虽然已经有了很严格的审查制度,欧盟调查发现,有66%的网购产品不符合欧盟安全标准,接下来,欧盟也将在这一方面做出改进。
中国企业如何应对变局?朱秋沅表示,中国企业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当前欧盟的海关税制改革仍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前摄性参与欧盟立法进程,参与当地立法程序,通过欧盟的立法程序表达中国企业和欧盟企业的利益诉求,客观阐明中国企业和产品的实际情况。
其次,我们在出口时,不仅要考虑当前的盈利,还应该从长远和全局考虑,理解当地的法律理念,体现贸易合规和有序性,考虑对方的容量,更合理地进行市场布局,这将有助于实现行稳致远。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