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创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督察工作机制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3-03-01 14:06

一是以网格区为单元,形成督察“点”。出台《关于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三位一体”督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营商环境督察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成立营商环境督察委员会,以每平方千米为单元划分网格区,组建督察员队伍,形成督察“点”,通过开发“点靓自贸”小程序,督察员可通过随手拍等及时上报发现问题事件,系统自动匹配处置,形成“用户上报-自动流转-处置反馈-用户接收”的闭环处置流程。二是以产业链为牵引,形成督察“线”。制定了《企业家督导委员会共同规则》,并成立了营商环境企业家督导委员会,组建现代海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现代金融、先进制造、外资企业、新经济等7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专业委员10名,通过“参、督、导、评”方式参与片区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治理。三是以云平台为基座,形成督察“面”。打造营商环境督察云平台,青岛片区辖区内的公众均可以对办事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政务服务短板,以及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等“扫码下单督察”,青岛片区集中派单解决、线上反馈,做到营商环境问题“云反映、云互动、云反馈、云评价”,全面实现“一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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