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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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15:59

来源:【津滨海客户端】

津滨海讯(记者 战旗)近日,为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本市出台了《天津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优化部门联合抽查机制,推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管。加大对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不断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更多优质银行和优质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促进重点领域向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看齐,提升企业标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本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提升内外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优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实现电子化审批。

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有条件和意愿的大型商贸、物流、供应链企业“走出去”,培育一批业务专、服务精、产品特、模式新、国内国际融合发展、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优质贸易企业。优化通关、融资、退税等集成化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本市传统产品的集群优势,尽快构建适合外贸企业的国内营销网络。发挥本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动一批外贸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实现在线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管理,扩大企业国内外影响力。

《若干措施》提出,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一批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培育本地跨境电商标杆企业。扩大跨境电商进口,探索跨境电商“线下保税展示+线上扫码引流”零售等业务新模式。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支持企业建设合作园区、合作站点等境外服务网络,积极布局海外仓,促进“天津制造”抱团出海。

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外贸企业与大型商超、零售批发商、核心供应链企业、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进行对接洽谈,鼓励采取订单直采等方式,鼓励电商平台提供零佣金、快速入驻审批、流量扶持、减免保证金等优惠措施,鼓励零售终端提供免场地费等优惠服务。发展免税购物,提升机场、邮轮母港等口岸免税店水平,鼓励免税店设立国内商品销售专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增进国内外合作交流,拓展国内外市场。

《若干措施》提出,以培育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城市为契机,依托小商品、农副产品、建材、汽车、五金机电等行业领域,推动形成区域辐射型集散中心。充分发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平台作用,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搭建冷链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内外贸全流程一体化服务。建设北方汽车交易市场,构建汽车大流通全产业链生态,积极探索创新汽车进口、出口、整车改装等业务新模式。打造全国数字货运产业聚集区,加快上下游产业聚集,通过物流带动内外贸、金融、科技融合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第三方平台企业积极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服务,持续开展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认定工作。发挥租赁产业发展优势,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全球飞机租赁、船舶租赁、出口租赁、离岸租赁等租赁中心,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创新服务。持续巩固汽车平行进口领跑地位,发展汽车保税仓储和转口保税增值服务。

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生态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统筹发展,实现联动开放。拓展综合保税区功能,不断扩大保税展示交易、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业务规模。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培育服务外包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绿色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国内外优秀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和产业聚集区作用,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扩大海河国际消费季带动力,打造亲水游玩、洋楼文化、津味美食三张“津城”消费名片。集聚内外贸、产供销、上下游各类优质资源,打造形成一批满足多元消费需求的标志性品牌活动。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区域航空枢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服务能力,逐步恢复国内干支航线网络和日韩、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航班。充分发挥天津港在京津冀和“三北”地区门户港口优势,大力发展环渤海内支线运输,增加内外贸航线,完善内陆营销网络。深化与航运企业合作,确保主要贸易航线畅通。全面实施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推动天津经二连浩特口岸出境的中欧班列高质量常态化运行,探索开展铁路运输单证相关金融服务。持续推进天津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布局,打造“物流中心+城市配送点+末端配送站”的三级城市配送网络节点体系,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若干措施》提出,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使用。充分发挥自由贸易(FT)账户金融支持作用,提升本外币跨境业务便利性。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为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和综合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依托内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创新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推动银行机构为中小微外贸企业提供汇率避险服务。充分发挥国内贸易险对扩大内需的作用,重点支持现代农业设备、医疗设备、家电、电子信息、大型科技设备等产业的国内信用贸易。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对同时经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企业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支持,促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若干措施》还提出,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为本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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