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正式启动“津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津滨海)

来源:津滨海

发布时间:2022-07-13 09:44

津滨海讯(记者 战旗 通讯员 郭凯)为深入贯彻国家及我市稳经济、促消费决策部署,在2022年第二届海河国际消费季期间,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百姓得实惠”的原则,市商务局首次联合16个区人民政府、20家银行机构,开展近年来全市性规模最大的一次“津乐购”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以“乐购津城惠民•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持续两个月时间,发放消费券3400万元,预计拉动消费超过3亿元,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力。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活动发放对象为天津消费者,包括在津生活、工作的各类人员及外地游客。抢券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16日,每周五上午11:00发放,消费券自到账后7天内有效。首次抢券时间定于7月15日上午11:00,天津消费者可在银联“云闪付”App上抢券。消费券类型共分为四种,包括:满3000元减400元、满1000元立减300元、满500元立减150元、满300元立减80元。此外,消费券分为“津乐购”区消费券和银行消费券。消费者可领取任意区的“津乐购”消费券,并前往该区指定商户进行消费。消费者在“云闪付”App平台上可领取任意银行的银行消费券并在各区指定的所有商户均可消费,但是必须使用“云闪付”App绑定的该行银行卡结算。

活动期间,每个用户(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同一消费券限领一张,每个用户同一消费券限核销一次。各种消费券须单独使用,每笔优惠交易限核销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消费券7日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票券过期未使用或发生退货交易均不补发消费券。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活动中,来自百货、超市、家居、家电、餐饮等行业领域各类商贸企业(含门店)超过3000家积极参与,同步开展让利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最大实惠。同时,参与商家将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不得有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依法严厉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该负责人表示,消费券是促消费最直接、见效快的有效方式。此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除了持续时间长、参与范围广、优惠力度大的特点,改变了以往单个区与一家银行联合、单打独斗的方式,形成了市区联动、政银联手、区域协同发放消费券的新模式。另外,活动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参与活动商家从严从细采取防控措施,严防扎堆聚集,确保安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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