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发处
发布时间:2023-02-24 16:22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商贸发〔2021〕4号)和《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展区展位预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业字〔2023〕1号),我团拟定了天津市交易团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预置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4日-3月2日。
联系电话:13502105168、022-58665982
邮箱:gjhzz2018@163.com
天津市交易团
2023年2月24日
关于公示第13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预置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贸发处
日期:2023-02-24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商贸发〔2021〕4号)和《关于第133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展区展位预安排等事宜的通知》(会业字〔2023〕1号),我团拟定了天津市交易团第133届广交会线下展部分展区一般性展位预置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4日-3月2日。
联系电话:13502105168、022-58665982
邮箱:gjhzz2018@163.com
天津市交易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