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发处
发布时间:2024-02-29 17:07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根据2024年我市外贸促进政策,现就支持企业参加2024年境内国际性展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对企业参加列入《2024年境内国际性展会推荐目录》的展会展位费给予支持。
(二)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最多支持2个标准展位或18平方米,对重点培育的品牌和老字号企业参展的支持比例不超过70%,其余企业支持比例不超过50%。
(三)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不足9平方米的展位不予支持。对展位面积超过9平方米的非标准展位或光地,支持金额按照每平方米的展位价格进行核算。
(四)每家企业全年支持上限不超过2万元。
二、申请支持的项目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项目未申报其他财政资金。
(三)上一年度企业有进出口实绩(以企业的海关统计数据为准)。
三、申报和审核流程
(一)注册登记
1. 企业可随时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网站(zxkt.mofcom.gov.cn)进行注册,每家企业仅可注册一次,长期有效。注册流程如下:
①点击首页“在线注册”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用户信息注册页面,按提示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完成新用户在平台的账号注册;
②完成注册后,页面将跳转进入应用选取页,用户需点击“中小企业开拓资金”的业务申请,或者通过个人业务大厅首页左上角的“增加应用”,选择“综合业务”分类下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
③进入此应用后需逐项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不能空项)并提交,请企业自行保存好用户名和密码;
④返回首页点击“在线申报”登录企业账户—进入“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年度确认—点击“企业资质”—打印《企业注册登记表》。
2. 完成网上注册后,携带下列材料到商务促进资金项目受理窗口单位(以下简称“窗口单位”),办理审证开通手续。
①企业注册登记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公章。
3. 企业如需变更注册信息或找回用户名及密码,请咨询窗口单位。
(二)项目申报
1.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2. 受理地址:天津市商务局一楼大厅(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3. 联系电话:022-58366501、022-58366502、022-58366503、022-58366504。
4. 项目申报流程
企业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zxkt.mofcom.gov.cn)—点击首页“在线申报”登录企业账户—进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年度确认—点击“ 申报管理-资金拨付申报”—点击右上红色“资金拨付申报”—选择“参加国内展会”—填报项目信息并提交—打印《资金拨付申请表》—在申报时间内,向窗口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三)项目审核
1. 项目受理单位对申报企业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核,并汇总项目受理情况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为加强项目的审核管理,防止企业利用虚报金额、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市商务局建立项目抽查制度,在审核过程中如需对项目申报要件以外的资料、凭证等进行延伸审核,申报企业须予以配合。
2.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出具审核报告,市商务局根据资金预算和审核结果确定项目支持金额,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shangwuju.tj.gov.cn)的“公示公告”栏中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商务局贸发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邮编:300040)。
3.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由市商务局确定资金支持方案,向市财政局行函商请拨付资金。
四、需报送的书面申报材料
1.资金拨付申请表(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2.购买展位的合同或协议(需包含展位面积及金额);
3.付款凭证复印件,不是通过申报企业银行账户付款的不予支持(需现场核验原件,验后当场退回);
4.展位费发票复印件(需现场核验原件,验后当场退回);
5.展位全景照片,须包含展位内外景整体情况、楣板和展品等信息;
6.本企业上一年度海关报关单;
7.其他单位账户存根表(详见附件2);
8. 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详见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诚信监管。按照我市诚信建设工作要求,对申报企业信用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三个平台进行核查。
(二)申报企业须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对采用虚报项目金额、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等手段骗取财政支持资金的企业,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 2024年境内国际性展会推荐目录
2.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表
3. 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4. 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境内国际性展会推荐目录
序号 |
展会名称 |
举办地 |
1 |
中国国际地面材料及铺装技术展览会 |
上海 |
2 |
中国北方国际自行车电动车展览会 |
天津 |
3 |
全国工艺品交易会 |
广州 |
4 |
中国国际地毯交易会 |
上海 |
5 |
AMR中国国际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零部件及美容养护展览会 |
天津 |
6 |
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 |
福州、重庆、广州 |
7 |
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 |
上海、深圳 |
8 |
中国国际自行车展览会 |
上海 |
9 |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
海口 |
10 |
法兰克福(成都)国际汽车零配件展览会 |
成都 |
11 |
西雅国际食品展(上海) |
上海 |
12 |
中国国际健康产品博览会 (亚洲天然及营养保健品展) |
上海 |
13 |
北京·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 |
深圳 |
14 |
深圳国际自有品牌展暨新消费品展 |
深圳 |
15 |
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博览会 |
天津 |
16 |
北京国际生命健康产业跨境博览会 |
北京 |
17 |
世界石油天然气大会 |
海口 |
18 |
广州(中国)国际食品饮料展览会 |
广州 |
19 |
天津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 |
天津 |
20 |
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
上海 |
21 |
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 |
上海 |
22 |
天津国际家居博览会 |
天津 |
附件2
其他单位账户存根表 |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财务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12位支付号 |
4位清算号 |
银行账号 | |||||
单位公章: |
财务部门盖章: |
|||||||
经办人签字: |
||||||||
联系电话: |
||||||||
注:1、账户存根作为预算拨款原始凭证,填写内容完整,不准涂改;
天津市财政局国库处制 |
附件3
项目申报企业承诺书
天津市商务局: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天津市商务局印发的《关于支持企业参加2024年境内国际性展会的通知》,对所申报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1.符合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2.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合规、有效。
3.所报项目未获得其他中央及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4.如所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按天津市商务局要求完善相关材料、不配合天津市商务局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所报项目作延伸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相关项目申报。
5.如违反相关规定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企业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现委托(姓名)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位经办人,办理天津市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相关事宜。我单位对该经办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