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贸发处
发布时间:2024-09-03 10: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以及《广交会天津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交易团研究确定了第136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我局进行反馈。
联系人:贸发处 徐冠群、杨丽娜;
联系电话:022-63085492、022-63085493;
邮箱:xuguanqun@tj.gov.cn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