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会展经济处
发布时间:2025-06-10 09:45
依据《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国家会展中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国家会展中心绩效考核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考核周期的通知》,按照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结果,经市商务局复核,拟补充拨付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绩效考核奖励资金826.301689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6月10日—6月1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我局进行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22-63085588 13920767859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