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时期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的研究

来源:市商务委外资处 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7-06-14 00:00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的整体实力将进一步提升,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开发区是京津冀产业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对于促进京津冀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打造成为全国创新驱动经济增长新引擎,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京津冀开发区发展现状
  京津冀开发区创建30多年来,聚集了高精尖产业的重要资源,是京津冀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聚集区,为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成为京津冀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根据统计,京津冀三省市现有各级各类开发区近280个,占地面积约为京津冀地区总面积的2.5%,工业总产值、税收、出口额等则分别占到整个地区的53%、60%、65%。
   (二)成为京津冀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设立北京亦庄、天津泰达、河北秦皇岛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3个;天津自贸试验区于2015年4月21日挂牌运行。设有北京天竺、天津港、河北曹妃甸等国家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个;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个,滨海高新区、石家庄高新区、河北燕郊高新区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个。各类省级开发区240余个。
京津冀国家级开发区明细表

   (三)成为京津冀绿色生态发展的示范区
  设有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1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个。天津子牙、河北曹妃甸成为全国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示范区。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发展联盟在天津泰达成立。
   (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行区
  成立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建立协同发展工作机制。设立总额1000亿元的京津冀开发区产业发展基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托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促进常态化的产业合作、项目对接和企业服务,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二、“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开发区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引领下,全球产业价值链加速重构。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和技术溢出,为京津冀开发区带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全面深化改革为国家级经开区加强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带来新的发展动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战略对京津冀开发区提出新的发展要求。
  从三地看,“十二五”时期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京津冀协同发展稳步推进,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探索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区域特点的发展路子,为京津冀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面临的风险挑战
  当前,京津冀开发区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同时发展中的短板和矛盾依然突出,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依然处在企稳复苏期,贸易增长乏力,发达国家主导实施的全球经济再平衡、再工业化战略,对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度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带来影响和挑战。
  从国内看,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主要是发展方式粗放,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约束趋紧等。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的政策优势弱化,与自贸区、自创区相比,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的先行先试作用不再突出。
  从三地看,主要是综合实力还不够强,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亟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够高,安全基础比较薄弱,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型人才紧缺。
   三、“十三五”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动力,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为京津冀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发挥经济引擎、开放载体、试验基地作用。
   (二)路径理念
  1.科技引领,创新发展。抓住用好区域先行先试政策,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传统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抓手。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开发区管理新体制。
  2.区域联动,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建立京津冀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自创区联动发展新体制。建立科学布局、重点突出、有序竞争的产业格局。
  3.集约节约,绿色发展。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能源和资源。统筹推进绿色增长、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增加发展空间、增强承载能力、增创竞争优势。
  4.内外并举,开放发展。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一带一路”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完善外向型经济体制机制。
  5.统筹兼顾,共享发展。鼓励开发区与母城融合式发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就业。吸纳高端人才入区创业安居。
   (三)发展目标
  1. 创建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实现京津冀开发区间常态化的产业合作、项目对接,以国家级经开区为主要载体,建成一批京津冀产业协作示范园区。
  2.创建京津冀企业服务合作共同体。引入O2O模式,打造线上+线下、互联网+企业服务的新模式,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京津冀开发区企业服务合作共赢体系。
  3.创建京津冀创新发展资源新平台。发挥北京市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发展园区链,全面建成京津冀开发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四、“十三五”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主要任务
  (一)做强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

  成立京津冀开发区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中心,启动京津冀开发区“项目对接计划”,建立产业对接储备项目库,探索建立项目对接市场化服务机制。对接国际商协会、知名投资促进机构,举办项目对接、路演和走进开发区活动。推动三地开发区产业对接常态化、精准化,打造京津冀开发区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体。
   (二)建设京津冀产业协作示范园区
  积极探索京津冀开发区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推动京津冀2小时产业联动基地建设。促进京津冀三省市开发区对接协作,共建一批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示范突出的产业协作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立足区位交通、产业基础、政策功能优势,推动京津武清、津冀芦台、子牙循环经济联盟等合作园区做大做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设企业服务创新平台
  建立京津冀开发区大数据服务平台和网络宣传平台,整合研究咨询、投融资、中介机构等资源,构建企业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建成以创新项目筛选、储备、孵化为核心的京津冀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技成果在京津冀三地开发区转化落地。启动京津冀开发区产业投资基金、“千人培训计划”工作。
   (四)加强协同发展战略研究
  成立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聘请国内外专业咨询机构和联盟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围绕京津冀开发区合作的重大问题、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开展研究,提供战略决策咨询。编制《京津冀开发区产业地图》、《京津冀开发区年度发展报告》。
   (五)完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京津冀开发区主管部门高层会商工作机制。完善京津冀开发区协会联席会工作机制,引入京津冀开发区企业协会商会,扩大资源效应。设立京津冀开发区创新发展联盟(北京、天津、合作)推进办公室。探索建立京津冀综合保税区协同发展机制。
   (六)启动京津冀开发区“项目对接计划”
  推动京津冀开发区与京津冀众创联盟等机构合作,不断提升双创工作水平。组织京津冀开发区项目对接、走进开发区活动。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研究制定标准,认真考察选址,创建一批有特色、潜力大、示范性强的京津冀产业合作示范区。
   (七)推进开发区“走出去”
  支持京津冀开发区和区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创建境外经贸合作区和国际产能合作区。
   五、“十三五”推进京津冀开发区协同发展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京津冀开发区管理规范的调研工作,明确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管理权限、发展定位等,保障开发区在开发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经开区的外资审批权限扩大到省级商务部门权限。积极推广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
   (二)创新运营模式
  鼓励京津冀开发区按照国家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实施“一区多园”发展模式。鼓励经开区探索同社会资本共办“区中园”。支持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口岸监管部门在经开区设立分支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经开区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京津冀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给予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及运营企业申请上市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产品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经开区积极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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