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流通处
发布时间:2023-05-25 09:49
5月23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青岛召开。中宣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国家部委负责人出席会议。天津设立分会场,我局作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领导率相关处室参加。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回信精神和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总结工作成效,交流推广地方经验做法,启动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
会议强调,垃圾分类工作是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宣部、商务部等部门开展的重点工作,要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在强化宣传动员上下功夫,围绕“让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开展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系统性、针对性,确保垃圾分类热度不减、氛围更加浓厚。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强化公民垃圾分类的责任义务。要在推动科技赋能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构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平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大力推动环卫装备标准化、智能化改造和提升,推动环卫行业向科技智慧型转型升级。要在补齐设施短板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提升焚烧处理能力,不断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
会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而后部署相关任务,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一是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穿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总书记的要求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
二是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设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指导各区督促区域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工作,倡导在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内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销售和利用。
三是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督导工作要求,我局将联合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深入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对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分类要求设置垃圾桶或分类垃圾桶设置不规范的,要求立即整改,并明确专人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