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2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归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商务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本次清理,将2002年以来以市外经贸委、市商务委、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纳入清理范围,严格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经过集中清理,对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形成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23年5月),并向社会公开了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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