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5-12-11 15:39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宪法宣传周”。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统一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市商务局认真研究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局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方案并要求组织好相关活动。

活动周期间,组织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集体观看宪法宣传片,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通过观看宪法宣传片,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学习了宪法知识,增强了宪法意识。法律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最新出台的商务法律法规等,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考前认真学习准备,考试成绩普遍良好,切实发挥了以考促学作用。

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丰富多样,机关各处室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最新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在我市举办应对贸易摩擦“预警与法律服务地方行”活动,法规处在局官网、OA网法治宣传专栏、天津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宪法知识和宣传海报,局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视频,在局机关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通过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广大机关干部对宪法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的理解和把握更加准确深刻,进一步强化了宪法意识,增强了维护宪法权威的政治自觉,大家纷纷表示要努力把宪法学习成果转化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