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贸法》开启中国外贸新时代

来源:商务部

发布时间:2025-04-23 09:32

2004年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这一天,中国外贸史掀开了新的一页:进出口经营权从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自然人首次被允许从事外贸经营活动。这一变革不仅是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重要举措,更是中国外贸从“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型的标志性事件。

当日,本报1版刊发相关消息并配发评论员文章,对新《外贸法》中的重点变化和意义进行解读,同时提醒从事外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把握发展机遇的同时,关注外贸专业人才培养、客户资信调查、贸易规则熟识等相关挑战,稳妥安全开展外贸经营。

此后本报对这一重大改革持续跟踪报道,2004年7月2日,在4版刊发《来吧,我们一起做外贸》,记录了7月1日北京市办理的首批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情况。当天,咸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咸大元只用了30秒即办完提交备案登记的所有程序。他告诉记者,公司有一批价值200万美元的分析仪器设备正在日本待运,这可能是公司拥有外贸经营权后的第一笔外单买卖。由于无需外贸代理,预计可为企业节省包括代理、通关费等各类手续费3%~5%。

中国加入WTO时承诺,在三年内放开外贸经营权。2004年新《外贸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承诺的兑现。新《外贸法》取消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相应的,政府职能从管理转向服务,为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这一变革被业界称为“外贸体制的革命性突破”。

此后,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外贸法》几经修订完善,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为推动中国外贸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和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2024年,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突破6万亿美元,贸易规模连续多年稳居全球第一位。与2004年相比,中国外贸的主体结构、贸易方式和国际地位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中国的外贸主体更加多元化。2004年,中国拥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约11.6万家,到2024年,中国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近70万家。如今,民营企业成为外贸的主力军,进出口额占全国外贸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5.5%。与此同时,跨境电商等新业务新模式的兴起让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人直接参与到全球贸易中。

中国的贸易方式更加多样化。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推动下,从传统的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中国外贸业态不断升级。以新能源、智能制造为代表的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大幅提升,成为中国外贸的亮丽新名片。

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在外贸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也为全球贸易规则的完善贡献了智慧和力量。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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