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朋友圈”扩圈升级进行时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24-08-02 08:00

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稳中向好,展现出较强韧性。这得益于我国积极实施稳外贸政策“组合拳”,而加快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就是其中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国自贸“朋友圈”扩圈频频传来好消息,自贸区网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对外开放合作再上新台阶。

业内人士认为,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对于我国稳定外贸进出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未来应继续巩固和拓展自贸区网络建设成果,扩大自贸协定覆盖范围,助力各国共同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

扩圈升级同时发力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收获的年内自贸区网络建设成果可大致分为四类:

一是生效。包括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于1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厄瓜多尔自贸协定于5月1日正式生效,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于7月1日正式生效。

二是推动。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工作组在线举行第四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举行第五、第六、第七轮谈判并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洪都拉斯自贸协定举行第四、第五轮谈判并签署早期收获安排;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联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并签署关于2024至2025年进一步促进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的谅解备忘录。

三是升级。包括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升级举行第六、第七轮谈判,宣布实质性完成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四是启动。包括4月17日宣布启动的中国—萨尔瓦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6月13日宣布启动的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谈判。

此外,中国商务部表示,愿与阿拉伯国家提升贸易合作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海合会自贸协定谈判,探讨商签更多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共同推动中阿经贸合作实现更大发展。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个自贸协定,约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自贸协定的生效实施,为自贸协定伙伴和外贸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以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的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例。今年6月,RCEP全面生效一周年。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额达12.6万亿元,比2021年协定生效之前增长5.3%。在关税减免方面,2023年中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进口905.2亿元,税款减让达23.6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合作研究部主任刘英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自贸“朋友圈”不断扩大,自贸协定内容日益丰富,水平不断提升。这对我国积极应对全球经济低迷、缓解贸易摩擦压力、稳定外贸进出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巩固拓展前景可期

记者了解到,除已生效实施的自贸协定,目前中国正在与海合会、日本、韩国、斯里兰卡、挪威、摩尔多瓦、巴拿马、巴勒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协定谈判;正在与哥伦比亚、斐济、尼泊尔、巴布亚新几内亚、加拿大、孟加拉国、蒙古国等国家和地区研究商签自贸协定。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建设前景可期。

“自贸区网络建设推动了中国同自贸伙伴国家和地区间的经贸关系发展,促进了要素流动和中间品贸易,加深了同自贸伙伴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巩固和加深了彼此在产业链和供应链方面的合作。”盘古智库研究员许维鸿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

“下一步,应巩固和拓展自贸区网络建设成果,并推进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升级。”许维鸿分析称,一方面要促进区域内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和联动,推进各方市场、产业、项目的有效对接,在关键领域和核心产业深耕细作,提升合作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还需聚焦重点国家、重点项目,扩大合作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挖掘合作潜力和增长点,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实现互利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新兴经济体蓝皮书:金砖国家经贸合作发展报告——金砖国家自贸区建设:机遇、挑战与前瞻》指出,自贸区网络建设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也为促进全球经济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需要与更多经济体开展自由化、便利化的贸投合作,实施关税减让、通关便利化、国民待遇等措施,以达到消除贸易壁垒的目的。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未来在推进中国与海合会、挪威、日韩等国家和地区自贸协定谈判的基础上,应与更多区域性组织和贸易伙伴加强合作,如与非盟、南方共同市场、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开展自贸协定的研究和商签,进一步扩大自贸协定覆盖范围,提升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助力各国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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