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委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7-06-16 00:00

津商务〔2017〕2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商务办发〔2017〕7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对截止2017年4月30日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对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他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2.

 

 

2017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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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委法规处

日期:2017-06-16

津商务〔2017〕2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商务办发〔2017〕7号),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对截止2017年4月30日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对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他文件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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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