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内贸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8-02-23 00:00

   一、问:项目支持范围是什么?
  答:2018年支持全市范围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
   二、问:支持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答:(一)一般菜市场项目:对涉及全市一般常态化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其规划选址、建筑设施、内外装修、设施设备、运营管理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津商务市场〔2013〕19号)规定的,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进行补助,每个菜市场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进行补助,每个菜市场补助不超过60万元。
  (二)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按照《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的通知》(津建房〔2014〕648号)文件规定,对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50元标准补贴,每个菜市场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补贴,每个菜市场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菜市场经营管理经验的龙头企业,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内)范围内改造提升的设施陈旧的菜市场。对达到示范菜市场标准的,每个菜市场补助额度50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每个菜市场补助额度60万元。
  投资改造范围包括:框架结构、内外檐、牌匾、柜台、地面、通风设施、供电和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保鲜设施、消防设施、清扫车设备、电子监控设备、电子信息屏、食品检测系统、办公场所、厕所、停车场。
  便利消费者购菜需求。对线上线下融合项目的智慧菜市场投资主体一次性给予扶持补贴10万元。
支持投资范围:实体菜市场与电商平台对接的电子设备、菜市场内分拣配送中心配置设备(配菜操作台、电脑、电子称、条码机等)、智能蔬菜保鲜柜、宣传牌匾标识。
   三、问: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一)项目单位应在本市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经营资格。
  (二)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7月30日前开业;改造提升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业,费用发生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智慧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业并运营良好,费用发生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项目应具备土地或房屋使用关系、菜市场建筑面积等相关证明。
  (四)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应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试行)》规定标准。对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移交手续材料。
  (五)改造提升菜市场项目投资额应在200万元以上,且达到《天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规定标准,并有改造提升设计施工的效果图和改造提升前后各2张彩色照片。
   四、问:项目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资金扶持的请示;
  2.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扶持的请示;
  3.申报单位填写的菜市场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8-1);
  4.项目平面图;
  5.菜市场经营主体与原房屋或土地所有者签订的使用协议书或相关使用证明;
  6.对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移交手续材料;
  7.项目可行性报告;
  8.菜市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申报资金项目承诺书(附件8-2);
  10.项目申报单位制作的PPT演示文稿(包括:项目文字材料、图片及项目成效的自我评价等内容,10分钟以内)。
   五、问:项目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区商务部门。
  (二)项目初审。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于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公开项目受理情况。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委对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四)专家评审。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五)项目验收。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资金分配。市商务委根据资金预算、项目评审及验收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
  (七)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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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支持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解读

来源:市商务委内贸综合处

日期:2018-02-23

   一、问:项目支持范围是什么?
  答:2018年支持全市范围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
   二、问:支持内容及标准是什么?
  答:(一)一般菜市场项目:对涉及全市一般常态化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其规划选址、建筑设施、内外装修、设施设备、运营管理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津商务市场〔2013〕19号)规定的,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进行补助,每个菜市场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标准进行补助,每个菜市场补助不超过60万元。
  (二)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按照《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移交接管办法>的通知》(津建房〔2014〕648号)文件规定,对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50元标准补贴,每个菜市场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菜市场按照每平方米100元标准补贴,每个菜市场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改造提升老旧菜市场项目: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菜市场经营管理经验的龙头企业,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外环线内)范围内改造提升的设施陈旧的菜市场。对达到示范菜市场标准的,每个菜市场补助额度50万元。对列入民心工程项目,每个菜市场补助额度60万元。
  投资改造范围包括:框架结构、内外檐、牌匾、柜台、地面、通风设施、供电和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保鲜设施、消防设施、清扫车设备、电子监控设备、电子信息屏、食品检测系统、办公场所、厕所、停车场。
  便利消费者购菜需求。对线上线下融合项目的智慧菜市场投资主体一次性给予扶持补贴10万元。
支持投资范围:实体菜市场与电商平台对接的电子设备、菜市场内分拣配送中心配置设备(配菜操作台、电脑、电子称、条码机等)、智能蔬菜保鲜柜、宣传牌匾标识。
   三、问: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一)项目单位应在本市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经营资格。
  (二)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7月30日前开业;改造提升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业,费用发生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智慧菜市场项目应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开业并运营良好,费用发生期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项目应具备土地或房屋使用关系、菜市场建筑面积等相关证明。
  (四)新建标准化菜市场项目应达到《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管理导则(试行)》规定标准。对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移交手续材料。
  (五)改造提升菜市场项目投资额应在200万元以上,且达到《天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管理规范》规定标准,并有改造提升设计施工的效果图和改造提升前后各2张彩色照片。
   四、问:项目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1.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资金扶持的请示;
  2.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扶持的请示;
  3.申报单位填写的菜市场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8-1);
  4.项目平面图;
  5.菜市场经营主体与原房屋或土地所有者签订的使用协议书或相关使用证明;
  6.对公建配套菜市场项目需提供相关移交手续材料;
  7.项目可行性报告;
  8.菜市场营业执照复印件;
  9.申报资金项目承诺书(附件8-2);
  10.项目申报单位制作的PPT演示文稿(包括:项目文字材料、图片及项目成效的自我评价等内容,10分钟以内)。
   五、问:项目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一)项目申请。项目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区商务部门。
  (二)项目初审。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于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在天津商务网公开项目受理情况。
  (三)项目复核。市商务委对项目审核报告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意见。
  (四)专家评审。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五)项目验收。市商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验收。
  (六)资金分配。市商务委根据资金预算、项目评审及验收结果,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在天津商务网上进行公示。
  (七)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委向市财政局送交商请拨付资金文件,市财政局按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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