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服贸处
发布时间:2020-10-19 15: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做好我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依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跃居世界第二。随着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做强做大“中国服务”,有利于构建高效运作、配套齐全、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效率变革;有利于提升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品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质量变革;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发掘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推动动力变革。通过促进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服务贸易将更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市、黑龙江省、上海市等15个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新发展试点以来,我市按照有关任务要求,出台了《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6号),并按照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来津进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估,对天津创新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同年9月份,我市在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天津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8〕28号)。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来,市领导多次在全市外贸外资工作会上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在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和商务部的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天津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统一协调作用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优势,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核心,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和创新举措,各区、各部门围绕创新任务分工,精细筹划、主动担责,取得了积极成效,《实施方案》中明确的9大方面40项重点创新任务已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并通过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考核验收。形成了一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践案例被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纳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最佳实践案例”向全国推广学习。
以上是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1.0和2.0的概况,今年8月,我们收到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大连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批复》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各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函〔2020〕111号文件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创新探索和全面深化试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机制更加完善,部门协作、合力保障的态势基本形成;服务业改革深入推进,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步伐加快,各类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形成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高水平开放平台;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新兴服务贸易占比显著提升,人均服务贸易额位居全国前列。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试点期间将突出“八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重点项目”:
八项任务包括:
1. 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2. 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3. 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4. 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5. 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6. 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7. 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8. 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五个重点项目包括:
1. 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2. 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3. 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4. 建设京津冀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5. 开拓“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国际通道。
四、《实施方案》的亮点和创新
《实施方案》聚焦服务贸易协同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和突出问题,注重措施的协调性、实用性、前瞻性。
一是突出全面探索。“八项创新”涵盖了服务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从管理体制到保障政策,从扩大开放到促进体系,在全市创造了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突出五个重点项目。结合天津实际提出了五个重点项目,既体现了天津特色,又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是强调创新发展模式和创新发展平台。方案提出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做大做强租赁贸易,大力开展保税维修,支持开展保税展销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模式以及加快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天津国家会展经济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发挥各类展会平台作用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平台建设。突出了我市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特色和优势。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机制和措施
《实施方案》共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联动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这次试点中释放的改革红利,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上下联动,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之间加强横向联动。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支持引进服务贸易人才来津创业和工作。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鼓励培养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
三是优化财政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扶持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
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服贸处
日期:2020-10-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做好我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依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0〕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跃居世界第二。随着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做强做大“中国服务”,有利于构建高效运作、配套齐全、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效率变革;有利于提升中国技术、中国标准、中国品牌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推动质量变革;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模式和专业服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发掘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推动动力变革。通过促进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服务贸易将更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市、黑龙江省、上海市等15个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新发展试点以来,我市按照有关任务要求,出台了《天津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6号),并按照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11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来津进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估,对天津创新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7个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同年9月份,我市在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天津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8〕28号)。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以来,市领导多次在全市外贸外资工作会上部署相关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在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和商务部的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天津市服务贸易联席会议统一协调作用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优势,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为核心,实施了一系列创新政策和创新举措,各区、各部门围绕创新任务分工,精细筹划、主动担责,取得了积极成效,《实施方案》中明确的9大方面40项重点创新任务已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并通过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考核验收。形成了一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践案例被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纳入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最佳实践案例”向全国推广学习。
以上是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1.0和2.0的概况,今年8月,我们收到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大连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全面深化试点期限为3年。
《批复》要求,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负责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各相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为贯彻落实国函〔2020〕111号文件精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创新探索和全面深化试点,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和促进机制更加完善,部门协作、合力保障的态势基本形成;服务业改革深入推进,以贸易便利、投资便利为重点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制度体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步伐加快,各类市场主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形成京津冀服务贸易协同发展高水平开放平台;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新兴服务贸易占比显著提升,人均服务贸易额位居全国前列。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试点期间将突出“八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重点项目”:
八项任务包括:
1. 全面探索完善管理体制。2. 全面探索扩大对外开放。3. 全面探索提升便利水平。4. 全面探索创新发展模式。5. 全面探索健全促进体系。6. 全面探索优化政策体系。7. 全面探索完善监管模式。8. 全面探索健全统计体系。
五个重点项目包括:
1. 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2. 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3. 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4. 建设京津冀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5. 开拓“一带一路”服务贸易国际通道。
四、《实施方案》的亮点和创新
《实施方案》聚焦服务贸易协同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和突出问题,注重措施的协调性、实用性、前瞻性。
一是突出全面探索。“八项创新”涵盖了服务贸易发展的各个方面,从管理体制到保障政策,从扩大开放到促进体系,在全市创造了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突出五个重点项目。结合天津实际提出了五个重点项目,既体现了天津特色,又有力的促进了我市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是强调创新发展模式和创新发展平台。方案提出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做大做强租赁贸易,大力开展保税维修,支持开展保税展销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模式以及加快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规划建设天津国家会展经济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发挥各类展会平台作用等四个方面的创新发展平台建设。突出了我市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特色和优势。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机制和措施
《实施方案》共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联动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抓住这次试点中释放的改革红利,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上下联动,服务贸易联席会议成员之间加强横向联动。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供人才支持。通过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支持引进服务贸易人才来津创业和工作。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0,鼓励培养服务外包中高端人才。
三是优化财政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安排结构,突出支持重点,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扶持有发展潜力、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