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2 13:45
各有关处室:
现将《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认真按方案要求,确保每件建议提案落实到人,盯紧进度,立即开展办理工作。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领导同志对当前疫情防控阶段建议提案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部署,严肃认真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确保我局2020年建议提案工作顺利完成。
二、具体任务安排
(一)登录建议提案办理专网查看建议提案
1.下载建议提案系统IE链接压缩包(附件1),解压至桌面,双击进入,登录用户名:user3 密码:user30。
2.进入系统后,点击“建议提案交办列表”,依据《2020年建议提案交办分解表》(附件2),依据案号查看。
(二)退转建议提案(2月12日前)
1.市“两会”建议提案原则上不再接受退转,请各处认真研究,确有需要退转的主办件,请填写《建议提案转办单》(附件3),并与拟转办单位协商一致,请拟转办单位加盖公章,于2月12日前将提交办公室。会办件应按要求答复,不得提出退转意见。
2.如需申请调整主办处室、增加会办处室的,请写明书面理由,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
(三)会办件的答复(3月1日前)
1.复文规范要求。请严格套用《建议提案复文样本》(附件4)格式拟定答复意见,务必注明类别、是否公开,不同类别的答复要求如下:—A类表示代表委员所提事项已经解决或采纳,应详细答复解决或采纳情况,各承办处室的A类采纳率不得低于60%。—B类表示代表委员所提事项正在解决,应详细答复解决方案、解决时限、工作进度。—C类表示代表委员所提事项不具备解决条件或者不能采纳,应详细答复具体原因。
2.审核报送要求。于3月1日前,将复文报分管局领导签批后,呈爱国局长审阅签发。爱国局长签批后的纸质版提交办公室存档备案。
(四)主办件的答复(4月10日前)
1.复文规范要求。同会办件,见上文。
2.沟通协商要求。快捷多样“三访”互动,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求计问教、征求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寄送材料等非面商交流方式,积极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杜绝临近办复期结束时,密集交流沟通、征求意见,把工作做在平时日常,办复初步意见形成后即可开展协商沟通,形成“承办一件、沟通一件、办复一件、销号一件”的闭合回路。
3.办理信息在线填报。登录建议提案办理专网后,点击“建议提案交办列表”,按编号选择主办件,点击“案由”下的蓝色链接,随即弹出黄色的文本框,点击“在线填写”,依次填报“对策建议概要”、“责任部门责任人”、“走访情况”、“办理措施”,于4月10日前填报完毕,市政协0497号提案(市场处)、0569号提案(电商处),为市政府重点督办件,应于3月25日前填报完毕。
4.审核报送要求。于4月10日前,将复文报分管局领导签批后,呈爱国局长审阅签发。爱国局长签批后的纸质版提交办公室存档备案。市政协0497号提案(市场处)、0569号提案(电商处),为市政府重点督办件,应于3月25日前完成审核报送。
(五)积极提交办理工作动态(办理期间)
各重点督办件承办处室、主办件承办处室应及时将办理过程中的创新举措,效果突出的典型事例整理成动态信息提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在办理系统中上报。
(六)组织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9月30日前)
(七)提交建议提案办理总结报告(9月30日前)
(八)督办落实(9月30日前)
1.办理落实情况报告规范要求。主办件承办处室应严格套用《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样本》(附件5),针对代表委员所提问题,逐条列明进展和落实情况,所提问题已解决或本年度能基本解决的应当报知解决和采纳成效;所提问题已有规定的,应当说明有关情况;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规划的,应当将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工作方案明确告知。切实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物、简明扼要,坚决杜绝照抄照搬答复内容。
2. 报送流程。落实情况报告报分管局领导签批后,呈爱国局长审阅签发。请于9月30日前将爱国局长签批后的纸质版提交办公室存档备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办公室内网邮箱user0073。办公室负责在建议提案办理系统上报,填写《办理落实情况意见征询表》,并向代表委员寄送。
(九)完成自评报告(12月10日前)
联系人:李博 电话:58665601
邮 箱:user0073
附件:1.建议提案系统链接压缩包
2. 2020年建议提案交办分解表
3.建议提案转办单
4.建议提案复文样本
5.办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样本
(OA通知公告栏下载,同时发送至各处内勤邮箱)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