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9 11:05

王燕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天津本土超大型电商平台的提案”,经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合作交流办和市政务服务办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市级电商发展区

按照我市财政体制,石油开采、邮政通信等重点行业,及滨海国际机场、天津港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为市级大企业,税收统一由第三税务分局征管,再每月由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将税收中区级分成部分下划相关区,与委员提案中涉及的税收征管模式基本一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参与建立市级电商发展区相关政策研讨,进一步研究将该区域税收参照市级大企业模式进行征管的可行性,支持我市电商平台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设立天津电子商务发展基金

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商务局等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扩大交易规模,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品牌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一)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商贸流通产业转型。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定印发了系列支持政策,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2018-2021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1107万元,支持电子商务批发零售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品牌企业利用互联网拓展国内外营销渠道等,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我市品牌产品知名度、提升品牌竞争力。

(二)培育外贸新业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为推动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8-2021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4212万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线下创新试验区建设、企业交易和物流体系项目建设、海外仓建设等,进一步完善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引导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三)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市政府高度重视产业基金作用,积极采取政府投资基金方式,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进高质量发展。2017年4月,市委、市政府设立海河产业基金,市财政出资200亿元作为引导基金,委托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市场化运营。通过引导基金注资和市场化募集组建母子基金,吸引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先进制造业。截至2020年底,市财政累计安排80亿元资金注资海河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带动37支母基金出资362亿元,投资项目和基金183个、投资金额221亿元,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产值约333.5亿元、累计创造就业6640人次,新增纳税37.4亿元。2021年,市财政进一步加大海河产业基金投入力度,安排海河产业引导基金预算30亿元,较上年增长50%,高于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6个百分点。我们认为,我市现行做法与提案中所提建议内容基本一致。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强与市商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优化完善支持政策,推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助力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海河产业基金管理,确保基金规范运作,切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三、集成创新服务企业

(一)加强市场主体建设,提升我市电商企业发展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引进优质总部类电商平台企业;发挥保税仓储优势招引贸易企业,做大做强电商平台产业;招引推进优质快递物流企业在津建设现代化仓储配送基地,提升电商企业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二)发挥会展优势开展电商产业招商活动。围绕积极构建国内大循环、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利用津洽会、智能大会、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等会展平台载体和各类“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通过上门招商、一对一招商、精准招商,邀请电商企业来津参展参会,推介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知名电商平台和新零售领军企业载体引进,推进电商企业在我市发展形成规模效应;积极利用国家会展中心优势资源,吸引具备影响力的组展商、展览专业服务商和会展组织来津设立机构,提升国内外商贸影响力。

(三)加大力度招引科技型电商产业,推进电商产业链体系升级。加大对头部直播电商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着力瞄准科技赋能的新型电商企业,通过引进电商+科技类企业在津投资发展推动我市电商产业的数字化升级,带动商贸主体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四)引育高层次电商人才,完善电商产业人才体系。利用好“海河英才”相关政策,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加强对电商产业人才的招引培育,通过加大招引、分类认定、培育培训等,全面加强电商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我市电商产业人才体系。

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一)加强区域协同和部门协同。推进京津冀信用合作共建,印发《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标准框架合作协议》,加快京津冀区域信用标准协同。推动联合奖惩监管系统与信用全国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天津)互联互通,接通法人和自然人的红黑名单数据接口。建设了法人和自然人的红黑名单“一键查询”功能。同时系统建设联合奖惩案例上传功能,各委办局通过系统分期上传了案例信息。

(二)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制定《2020版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归集60多家单位的信用数据共计7.87亿条,并实时共享给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开展行业监管和政务服务。市委网信办建设了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上连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下连16个区,目前已接入66个市级政务部门以及5家公共服务机构,梳理发布信息资源目录32798个,数据总量66.10亿条,累计数据共享量超过973亿条,服务接口调用量超过4941万次;指导推动全市782个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共享交换平台发布目录28504个,支撑各级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已完成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对接工作,实现了与国家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满足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服务需求。二是落实《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开通十三部门“多证合一”网上服务系统,实现了对口部门间业务数据共享,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在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开通企业“注销一窗通”办理专区。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方式,联通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商务、海关等部门各自的注销业务。实现各部门并联预审办理,进一步推进了企业注销便利化。市市场监管委还共享了法人库并将电子营业执照功能输出到市委网信办,为各委办局及“政务一网通”应用平台提供市场主体身份验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留存功能。

(三)加强网络支撑能力建设。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产业创新和安全保障等工作。印发《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细化了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安排。我市4G移动宽带下载速率、固定宽带下载速率双双跃居全国第3位,被国家授予“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称号。抢抓5G发展重要战略机遇,全方位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累计建设2万个5G基站的任务目标,5G融合应用进一步深化,全市通信网络建设顶层设计日益完善,行业营商环境明显提升。截至12月底,累计建成5G基站23936个,基本实现全市城镇区域及重点行业应用区域室外连续覆盖,为拓展行业应用和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天津市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和《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津职转办发〔2019〕2号),围绕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手段,通过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平台经济参与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为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工作人员:市商务局电商处 张波 联系电话:5866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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