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局对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61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23 10:12

凌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用活消费券让消费“活”起来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符合实际,我局将在以后工作中予以采纳。去年以来,市区两级统筹发放消费券,策划汽车、家电、零售、餐饮文旅4大领域,组织各区联动,引导金融机构、电商平台配比资金,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22年,市区两级共发放消费券4.32亿元,拉动消费150亿元,撬动比达1:34.7,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活力。市级“津乐购”消费券拉动消费分别占限上社零额的6.8%、14.5%,对当月限上社零额增速贡献分别达到7.8个百分点和13.6个百分点。今年从1月11日至2月28日,利用春节等时间节点,发放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共安排资金1.26亿元,已经发放补贴资金1.24亿元,拉动消费38.23亿元,撬动比达1:30.83,激发了广大市民消费热情,起到促消费、暖民心的作用。

下一步,为巩固前期发放消费券撬动线上线下消费成果,推动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我局将研究发放新一轮消费券,重点扶持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以及餐饮等行业领域消费,促进消费增长。一是结合节日消费发放。按照2023消费年“8810+N”整体活动安排,围绕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时间节点,举办海河国际消费季、品质生活节、夜生活节等促消费活动,吸引域外消费,实行消费券定向投放,更加精准刺激消费。二是引导商家推出让利促销。组织各区联动促销,商家叠加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联动推出更多新业态、新场景。三是优化消费券发放方式。总结前期消费券发放经验,进一步优化消费券类型、有效期和发放频率,让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进来。

2023年4月23日

工作人员:郭凯          联系电话:5866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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