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知识产权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鼓励进口服务目录》
                        
                        
                            
                                
                            
                        
                        
                            
                                公告2019年第14号
                            
                        
                     
            
    来源: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中“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服务进口给予贴息支持”的要求,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对《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予以公布。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6年第47号公告公布的《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知识产权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