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口岸办关于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工作措施(第二版)

来源:市口岸办综合处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

  为全面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大力优化口岸服务,全面提升天津口岸便利化服务水平,为企业在天津口岸通关和企业家在天津口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制定服务措施如下:
  一、实施六项口岸服务工程
  1.开展通关便利化服务工程。制定一系列通关便利化措施,着力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力争年底实现通关整体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成本降低10%以上。
  2.开展政策宣讲服务工程。组织天津口岸单位到北京等地召开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宣讲会,向企业家宣讲天津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实现重点企业宣讲全覆盖。同时,对一些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企业家,着力企业解决通关问题。
  3.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服务工程。组织召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培训和服务会,总企业家宣讲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指导和服务企业应用单一窗口,提高企业应用覆盖率,增强企业获得感。4月底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标准版主要功能应用覆盖率超过50%,年底超过70%。
  4.开展口岸开放服务工程。围绕今后2年口岸开放的任务,服务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的有码头开放需求的企业开展开放准备工作,组织口岸单位上门服务,服务企业做好开放准备,及时为具备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放工作。
  5.开展空港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工程。围绕丰富空港口岸功能,积极服务进境水生物指定口岸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尽快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服务企业尽快开展进口业务;服务空港企业开展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的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前期服务。
  6.开展航运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工程。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投诉窗口,为企业反映问题提供便捷渠道;积极为驻中心的口岸单位和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整洁、安全、便利的通关环境。
  二、建立五个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运行完善口岸企业投诉问题与持续改进机制。在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立线上企业投诉窗口。在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立线下企业接待窗口。结合双万双服活动,实行开门服务,在口岸办网站、微博公布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022-25793753)、开通网上受理咨询投诉专栏。定期组织召开“通关业务联席会”和“重点企业座谈会”。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以“马上就办”为准则,加强对政策落实、问题解决的全程跟踪,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交。
  2.建立运行服务外地企业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与外地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到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精准破难,为他们在天津创业发展提供口岸服务。搭建口岸服务外地企业平台,会同北京市及我市有关部门组成津京口岸通关服务政策宣讲团,赴北京宣讲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口岸通关政策措施。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口岸合作,推动单一窗口、通关一体化、海铁联运等口岸功能向内地延伸。推进亚欧大陆桥和中欧班列便捷通关,为相关运营企业量身定制“一体化”通关模式。
  3.深化“一船一议”服务机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一船一议”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口岸开放办事流程,规范口岸开放申报要件,会同口岸各查验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大对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和临时启用的现场服务与业务指导,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4.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机制。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平台应用企业提供全天候通关及功能应用服务咨询与技术支持,成立平台技术服务组和运维保障组,24小时值守保障,安排技术骨干轮班保障夜间企业问题反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协调各部门、各系统开展服务,采取现场加远程工作模式,确保24小时硬件有监控、系统有维护、功能有保障,确保及时圆满解决企业问题。
  5.深化“一站式”通关服务保障机制。会同驻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支持全国通关一体化、审单放行、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等便利化举措宣讲与实施,方便企业通关业务办理。加强窗口服务质量日常巡检,确保窗口服务不出问题。充分利用航运服务中心现有办公用房资源,为相关服务企业入驻创造积极条件,推动船舶代理手续“一站式”集中办理。做好航运人才交流工作,为企业家提供人才信息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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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口岸办关于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工作措施(第二版)

来源:市口岸办综合处

日期:2018-04-02

  为全面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牢固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大力优化口岸服务,全面提升天津口岸便利化服务水平,为企业在天津口岸通关和企业家在天津口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制定服务措施如下:
  一、实施六项口岸服务工程
  1.开展通关便利化服务工程。制定一系列通关便利化措施,着力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力争年底实现通关整体时间压缩三分之一,成本降低10%以上。
  2.开展政策宣讲服务工程。组织天津口岸单位到北京等地召开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宣讲会,向企业家宣讲天津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实现重点企业宣讲全覆盖。同时,对一些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服务、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企业家,着力企业解决通关问题。
  3.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服务工程。组织召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培训和服务会,总企业家宣讲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指导和服务企业应用单一窗口,提高企业应用覆盖率,增强企业获得感。4月底实现企业在单一窗口标准版主要功能应用覆盖率超过50%,年底超过70%。
  4.开展口岸开放服务工程。围绕今后2年口岸开放的任务,服务南港工业区、临港经济区的有码头开放需求的企业开展开放准备工作,组织口岸单位上门服务,服务企业做好开放准备,及时为具备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放工作。
  5.开展空港口岸功能建设服务工程。围绕丰富空港口岸功能,积极服务进境水生物指定口岸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尽快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服务企业尽快开展进口业务;服务空港企业开展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的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前期服务。
  6.开展航运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工程。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投诉窗口,为企业反映问题提供便捷渠道;积极为驻中心的口岸单位和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整洁、安全、便利的通关环境。
  二、建立五个服务工作机制
  1.建立运行完善口岸企业投诉问题与持续改进机制。在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立线上企业投诉窗口。在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设立线下企业接待窗口。结合双万双服活动,实行开门服务,在口岸办网站、微博公布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022-25793753)、开通网上受理咨询投诉专栏。定期组织召开“通关业务联席会”和“重点企业座谈会”。建立服务企业家工作台账,明确专人一管到底,以“马上就办”为准则,加强对政策落实、问题解决的全程跟踪,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交。
  2.建立运行服务外地企业和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与外地企业家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到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精准破难,为他们在天津创业发展提供口岸服务。搭建口岸服务外地企业平台,会同北京市及我市有关部门组成津京口岸通关服务政策宣讲团,赴北京宣讲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口岸通关政策措施。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口岸合作,推动单一窗口、通关一体化、海铁联运等口岸功能向内地延伸。推进亚欧大陆桥和中欧班列便捷通关,为相关运营企业量身定制“一体化”通关模式。
  3.深化“一船一议”服务机制。深化国际航行船舶“一船一议”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口岸开放办事流程,规范口岸开放申报要件,会同口岸各查验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大对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开放和临时启用的现场服务与业务指导,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4.运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机制。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平台应用企业提供全天候通关及功能应用服务咨询与技术支持,成立平台技术服务组和运维保障组,24小时值守保障,安排技术骨干轮班保障夜间企业问题反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协调各部门、各系统开展服务,采取现场加远程工作模式,确保24小时硬件有监控、系统有维护、功能有保障,确保及时圆满解决企业问题。
  5.深化“一站式”通关服务保障机制。会同驻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支持全国通关一体化、审单放行、海事政务服务一体化等便利化举措宣讲与实施,方便企业通关业务办理。加强窗口服务质量日常巡检,确保窗口服务不出问题。充分利用航运服务中心现有办公用房资源,为相关服务企业入驻创造积极条件,推动船舶代理手续“一站式”集中办理。做好航运人才交流工作,为企业家提供人才信息交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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